江西日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勿食用野生小龙虾

22.08.2016  18:20
      本报讯 (记者黄锦军 实习生何之佶)当前正值小龙虾的消费旺季,8月15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消费者,不要食用野生小龙虾,食用小龙虾时要从正规渠道购买,不要自行捕捞。
      烹饪小龙虾前须清洗干净,烹饪过程要烧熟煮透。不要加工死亡、感官异常或味道不新鲜的小龙虾,不要食用小龙虾的头和内脏。消费者在餐馆就餐时,要选择持有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正规卫生的餐馆并索要发票或收据。
      一次食用小龙虾要适量,增加食物多样性。如果进食小龙虾后出现全身或局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诉医生相关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把原辅料进货关,保证小龙虾新鲜合格,来源正规合法。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