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猪圈女童”是救助的忧伤

12.11.2014  13:06

  11月10日,有媒体报道称,四川稻城县一名8岁的女孩小忠,出生后一直在自家院墙边的猪圈里生活。8岁了,其身高只有78厘米,相当于1岁孩子的身高;她的体重只有7公斤,相当于3个月大孩子的体重。同时,她没有语言能力。11月11日上午,稻城县县委宣传部回应说:其实政府早就关注到这女孩,并一直提供相应帮助,给她家里早就上了低保和五保。(11月11日《法制晚报》)

  报道显示,女孩的妈妈43岁,是五保户。2001年突患精神失常,无法辨认身边的人。不幸由此开始。2006年,精神病发作期间,雍忠遭陌生人强暴怀孕。她生下一对双胞胎,当场死了一个,活下了一个女儿,即这个“猪圈里的女孩”。

  如果说,从执行规定的角度来看这起事件,当地政府是没有多大问题的。按照规定该做的事情,他们已经全做了。给这个家庭办理了“五保”,给这个家庭办理了“低保”。

  但是,真的一点问题没有吗?如果真的一点问题没有,也就不会有了“猪圈里的女童”。问题出在了哪里?问题出在了两个方面:其一,对于政策的执行还是很教条。其二,政策执行“一发了之”。

  先来说说“执政教条”的事情。按照规定,给他们办了“五保”,按照政策规定,给他们办理了“低保”。但是,除了政策明文规定的东西之外,就真的不能有特事特办的窗口?一个精神病人仅仅有了“五保”的资金,就能独自生活?显然,这样的人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政府部门能不能为这样的人做些事情?这样的精神病患者能不能独立养育孩子?很显然,她更没有这样的能力,连自己都无法照顾如何照顾孩子?这需要反思的是,在执行政策时的教条注意。上级让送钱地方就送钱;上级让送衣服地方就送衣服;上级不说话了底下也就不办事了。在惠民政策的执行中,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更应该懂得区别对待。

  接下来说说“一发了之”的事情。对于惠民资金的发放,很多地方都是在“一发了之”,发过之后就再也不管不问了。实际上,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低保”是“五保”。特殊群体,问题的解决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比如说,你给一个瘫痪在床的孤寡老人办理了“五保”,问题是这个老人如何去支配这笔资金?他躺在床上能照顾好自己吗?比如说,你给一个孤儿办理了“低保”,这个孤儿如果连一个亲人都没有,他又如何用政府的“低保”照顾自己?没有“一发了之”的政策实施的诟病,就不会有了“猪圈里的女孩”。

  单就这起“猪圈里的女孩”事件来看,我们相信,凡是规定的事情地方政府都已经毫无保留的做完了。问题在于,除了做政策规定的事情,政策规定之外的事情是不是也要主动的去做?

  正如这个“猪圈里的女孩”,为啥能在政府的“一直关注”之下演绎了人生的悲剧呢?

  其实,“猪圈里的女童”需要的不仅是“居民低保”。还有什么呢?这才是社会救助制度最该思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