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双年:别让“禁烟令”成“忽悠令”

04.08.2015  10:10

  8月1日起,《福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规定,12类公共场所全面禁烟,5类公共场所限制吸烟。连日来,记者随机走访福州市部分禁烟、限烟场所,发现其中部分场所依然有人“吞云吐雾”。(福州日报8月3日)

  出现禁烟令被架空的结局,想必在意料之中。因为禁烟令在制定之初人们就有这样的担心。现在福州市部分禁烟、限烟场所出现有人“吞云吐雾”现象,只是对担心的印证罢了。

  福州市控烟条例实施了,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结局,其实答案也很简单,那就是当初在制定控烟条例时根本就没有准备实行之,顶多也只是做一做样子。如果说当初就想把控烟工作进行到底,那么出现今天这种结局就该拿执法部门试问?只有控烟条例,没有执法主体,这样的法律能有什么作用?徒法不足以自行,这是一条被实践反得证明的铁律。

  在商言商,当消费者在餐饮店吸烟时,为了能留住每一位顾客,商家在控烟和利润的考量面前肯定会选择后者。因为一个明显的事实是,控烟,商家失去的是真金白银,不控烟什么损失也没有。像火车站这样的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之所以不愿意管,一个原因是吸烟人数多,怕麻烦;另一个原因是管了也白管,没有强有力的处罚措施。

  公共场所控烟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但要有法律规定,更要有执法主体和详细的实施办法。如果只是停留在制定法律层面,再严厉的法律也是白搭。

  控烟令被架空应该认真反思问题出在哪里?是当初的政策制定存在问题?还是执行不力?如果政策制定没有问题,就应该拿有关部门试问。如此,才不会使禁烟令成为“忽悠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