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昌盛:不良微信拷问“公德心”

28.02.2014  11:52

  2月26日0点40分,湖北男网友报警,他家住重庆南岸的女朋友发微博,照片里面她满嘴是血,电话联系不上,怕有意外事件发生。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这条来自湖北的报警电话后,立即通知南岸警方出动。(2月27日《重庆晚报》)

  女孩聚会喝得太多,导致胃出血,为炫耀“战果”,拍下一张照片发到微信朋友圈,然后关机睡觉。远在湖北男网友怕意外事件发生而选择报警,民警分析女子可能处于危险中,派警员带上催泪剂、警棍、盾牌、防割手套等装备,紧急出警。一个微信“恶作剧”给我们生活带来怎样“忙乱”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真是让人无法估量。

  微信发吐血照炫耀这样的“恶作剧”可玩性有多高,首先,微信本就是朋友之间的一个快捷交流平台,毕竟微信交流的人群多是自己的朋友、亲属和同事等,大家之所以关注,除了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外,出于对朋友的关心,经常浏览对方微信实际上也是一种爱的传递。出于对微信内容负责的态度,我们应当做到理性发贴,而不是以“炫耀”或“恶作剧”方式来表露。其次,从社会认识角度来说,我们需要增强一点懂法的心理,微信本身就是一个公共平台,信息发布很可能在传播中受众对象不是一个或两个,无聊信息会给社会资源造成浪费,不当信息发布或转发后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受害群众就不仅仅是信息发布者。

  微信发吐血照受害的不能仅从社会“公德”谴责,理应找到一种管理规范,增强社会群体法制教育,增强不能为意识,真正让他们有一颗懂法知法的心,而不是轻于处罚或教育。如:去年发生在邢台的女孩微信扬言自杀,民警寻人后发现是恶作剧。据介绍,当地民警对其进行教育后并无其它处理。因为女孩发送的内容,转发次数不多,也没引起严重的后果,这和两高司法解释无法契合。

  高科技发达的今天,我们容易被这样那样的心理暗示所影响,从另外一个角度也许说明,科技并没有解除现代人对生活的不确定和焦灼,甚至社会的进步还带来了个人生活中变化和不确定因素的不断增加。微信作为一种现代的交流手段对于拉近朋友距离、沟通感情、分享交流益处多多,然而因微信发布者法律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缺乏,其给社会带来的影响也不可低估,在对微信“恶作剧”发布者需要有相应法律规范对发布者给予严惩,以杜绝次类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