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推行税收优惠助力昌九一体
记者10月25日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推进昌九一体化发展,省国税局下发《关于推进昌九一体化发展的若干税收意见》,提出50条具体措施,包括用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昌九一体化、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
鼓励企业在昌九地区投资基建
企业在昌九地区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减半”。对基建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增值税。
此外,昌九地区航空运输企业可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和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已售票但未提供运输服务的逾期票证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多举措促昌九地区发展新能源
对利用核力、风力、太阳能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分别在一定时间段内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即征即退50%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利用垃圾为燃料、利用工业生产余热余压以及利用沼气为原料生产的电力、热力,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燃煤发电厂及各类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县及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电力产品,选择按简易征收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支持企业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我省规定,昌九地区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实行“三免三减半”。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在提取后不改变用途的,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国家税法和政策的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可从企业当年及以后5个纳税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
支持昌九地区发展“临空经济”
对跨市、县(区)经营的固定业户,总机构设在南昌、九江市的,经批准可以实行总机构汇总计算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对昌九地区实行统一核算的企业所属机构间移送货物,受货机构未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未收取货款的,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我省还提出支持昌九地区发展“临空经济”,对承揽飞机维修业务的企业,可免征本环节增值税并退还相应增值税进项税额。
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可免购置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2015年12月31日前,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我省还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2015年12月31日前,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记者何柳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