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部署开展反盗窃专项行动

17.03.2016  15:16

为坚决打击盗窃犯罪的高发势头,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都昌县公安局决定自3月10日起至7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反盗窃专项行动,力争通过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打掉一批盗窃犯罪团伙,破获一批盗窃犯罪案件,抓获一批盗窃犯罪嫌疑人,打击盗窃犯罪的嚣张气焰,遏制以盗窃为主的侵财型犯罪高发势头,确保全县社会治安稳定。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该局将此项行动列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刑侦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各派出所、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反盗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刑侦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印发了《都昌县公安局反盗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工作措施和要求。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该局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开展反盗窃专项行动是构建和谐平安都昌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参战单位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组织开展好这次专项行动。二是要强化组织领导。要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确保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对战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进行责任倒查,并将专项行动将纳入2016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三是要强化合成作战。各警种、各部门要全面整合资源,打破区域属地界限,注重区域联动、部门协同,有针对性开展重点打击、合成打击、做到破一案带一串打一伙。四是要严格依法办案。要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诉讼意识和时限意识,依法办案,确保打击力度不减,办案质量不降,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从实体、程序上充分体现公平正义。五是要强化宣传引导。要采取随警作战,跟踪宣传等形式,多角度反映公安机关打击盗窃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重大战果,达到既震慑犯罪,又增强单位、个人预防盗窃犯罪的意识和能力的效果。六是要强化考核督导。行动期间,督察部门和行动办公室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每周对各单位战果进行排名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