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湖春季禁渔14年放流鱼苗20亿 专家建议延长

23.03.2015  10:19

    3月22日,余干县康山乡渔民老陈和妻子趁着天晴,将一幅幅网具晾晒在自家门前,而他的渔船也在一周前就已拖上岸维修。再过几天,老陈将前往福建泉州一家建筑工地打3个月的短工。

    从3月20日开始,鄱阳湖进入为期3个月的禁渔期。“对鄱阳湖禁渔,这有利于鱼类资源的恢复,我当然要支持。”老陈期待着,6月20日禁渔期结束后,自己能有一个好的收成。

     鱼种品质逐年下降

    鄱阳湖孕育着丰富的自然渔业资源。20世纪60年代记载,鱼类达136种,占我国淡水鱼类种数的17%。然而,3年前省政协部分委员和专家在调研时发现,鄱阳湖鱼类种类逐年减少、品质逐年下降。目前鄱阳湖只有70余种鱼类,较20世纪70年代的136种大幅下降。

    “刀鲚和凤尾鱼是鄱阳湖传统捕捞对象,1983年渔获量为1100吨,1998年锐减为550吨,而近年来已不能形成商业性渔获量。”专家说, 鄱阳湖渔获量在20世纪70年代最少,90年代最多,2000年后逐年减少。

    鄱阳湖传统经济鱼类之一的银鱼,1995年渔获量为133.4吨,2002年和2003年渔获量均不足50吨,2006年以来已无商业性渔获量。

    我国名贵洄游性鱼类鲥鱼,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在鄱阳湖每年可捕获幼鲥10至15吨。现如今,鄱阳湖已多年未见鲥鱼的踪迹。

    省科学院鄱阳湖研究专家分析,近些年来,因鄱阳湖和“五河”水域面积缩小、水环境污染等影响,特别是捕捞强度的增加,导致鄱阳湖自然渔业资源呈衰退趋势。

    “鲤、鲫产卵场由20世纪60年代的520.26平方公里减少为现在的260.13平方公里。”专家解释,围湖造田直接导致鱼类索饵、产卵场面积缩小,生境多样性下降。而无序采砂使鱼类的部分产卵场和索饵场遭到破坏,并严重影响江湖洄游性鱼类的洄游,使得湖内鱼类难以进入长江越冬和繁殖,长江中的幼鱼也难以进入湖泊摄食育肥。

     专家建议延长禁渔期

    随着鄱阳湖区渔业资源逐年衰退,从2002年起,农业部组织实施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鄱阳湖被列入禁渔范围,在每年3月20日12时至6月20日12时的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渔政部门每年会向鄱阳湖、赣江、信江、抚河等水域投放鱼种,近年来投放数量均在3亿尾左右,至今我省已投放鱼苗可达20亿尾。同时,在鄱阳湖区冬季还实行轮换休港。专家称,通过实施禁渔,鄱阳湖渔业资源衰退趋势得到遏制,渔业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然而,省科学院鄱阳湖研究中心的专家说,鄱阳湖除禁渔期3个月外,常年允许渔业生产,这种长时间、无序化的捕捞超过了资源的可再生能力。另一方面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不断遭受严重破坏,而禁渔期制度虽保护了产卵却不能有效保护幼鱼生长。

    “现在的3个月禁渔期,是典型的‘保护了妇女,没有保护儿童’。”专家建议延长禁渔期,提出对全湖实行半年的休渔,禁渔期改为3至9月,以确保渔业资源休养生息。

    我省在鄱阳湖建立水生生物保护区是保护鱼类资源的有效措施。目前,鄱阳湖已建立长江江豚省级自然保护区、鳜鱼、翘嘴红鲌等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专家介绍,根据资源特点和现状,我省水生保护区的规划分为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两部分。目前,全省已经建立的30多个水生生物保护区,总面积达700平方公里,主要保护对象分别为长江江豚、大鲵、鲤鲫鱼产卵场、银鱼产卵场和棘胸蛙等。徐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