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湖经济区将试点环境污染强制险 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

03.12.2013  13:36

  江西首部针对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地方性法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已经1年多。12月2日,记者获悉,目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已创建6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通过加大治理,鄱阳湖水体富营养化程度有所改善,下一步江西将积极探索环境管理新模式,包括:探索大气环境质量公众评判、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推进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等。

  将约谈市县领导落实环保

  去年,江西开展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等五大环保专项行动,重拳打击非法排污,共整顿“五河”干流和鄱阳湖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排污单位4293家。

  江西省环保厅厅长邓兴明表示,下一步,江西将采取约谈市、县政府主要领导、区域限批直至行政问责的有力手段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环境监管,推动环境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的对接,严厉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试点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邓兴明介绍,下一步,江西还将积极探索环境管理新模式,包括:探索大气环境质量公众评判、推进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等。“我省将研究出台一批环境经济政策,加快探索建立东江源头、森林和湿地等各类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相关政策体系、排污权交易平台;力争出台环保专项资金倾斜和信贷支持优先等机制,推进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来源:信息日报 记者徐娆)

  (中新网江西新闻12月3日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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