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严把“五关”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

09.04.2014  17:56

鄱阳县国土资源局积极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途径,严把“五关”,切实把节约集约用地落在实处。

严把政策落实关。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政策,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用于民生项目、重点建设项目、产业政策鼓励项目。对限制类项目,严格限制供地,对列入禁止和淘汰类项目,停止土地供应。

严把土地预审关。在用地项目预审上,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予以严格控制。对不符合规定、达不到投资强度的,不予通过预审、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

严把有偿出让关。加强经营性土地供地管理,充分运用价格机制遏制多占、滥占和浪费土地现象。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招拍挂”出让市场秩序,坚持土地“净地”出让,坚持土地出让成交价“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经“招拍挂”出让的土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和建设规模等规划条件不得更改。

严把合理利用关。通过加快旧城改造,调整供应结构来盘活存量。通过加强城镇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合理确定储备规模来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存量和闲置土地档案,已清查的闲置和空闲地依法予以收回,以招拍挂方式重新出让,供给急需用地的项目。

严把用地流转关。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村总体规划,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用途管制,切实加强农村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对新建改建的住宅必须优先使用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村内的闲置宅基地,一律收回,建立农村宅基地储备库,进行重新审批。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积极推进农村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农民住宅向中心村、集镇集中,积极推进迁村并点,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