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县“四严格”强化耕地保护工作

04.12.2013  20:25

鄱阳县坚持“四严格”,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新增耕地2万余亩,有效保障了省、市重大项目占补平衡落实,以及本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良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立了县、乡、村、组、户五级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体系。年初,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29份;乡镇府与村委会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205份;村委会与各村小组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751份;各村小组与农户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5632份。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对确需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按照耕地“先补后占”和“占一补一”的要求,逐一落实补充耕地方案,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2013年,鄱阳县共完成土地开发整理项目4个,建设规模达2.4万亩,新增耕地面积2.1万亩,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用地保障,今年经省厅批准易地补充耕地面积达0.9万亩(其中:跨市易地补充耕地0.46万亩),即弥补了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缺口,又为省级重点项目耕地占补平衡做出了重要贡献。

严格做好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目前,鄱阳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完成,已通过市级初验,正待省级终验。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8.64万亩,比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128.3万亩多0.34万亩,同时,县财政拿出102.4万元工作经费,为县乡村三级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50块,实现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化、规范化、社会化。

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为加大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占地行为,2013年鄱阳县印发了《关于严格实施农民建房管理的若干实施意见(实行)》通知,对巡查发现的农民建房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从源头上上遏制违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