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被评为全省鄱阳湖文明生态示范村创建暨“文明帮建”先进单位

10.01.2014  12:08

2013年12月底,省林业厅被省文明委授予全省鄱阳湖文明生态示范村创建暨“文明帮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省林业厅抓住国务院正式批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这一历史契机,按照省文明委统一的部署,在全厅各级党组织中开展了“四级联动、携手共建”活动,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以“服务基层、服务林企、服务林农”为出发点和落角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特别在与樟树市张家山街道沙溪刘家村帮建中,省林业厅在多次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张家山街道沙溪刘家村开展文明生态示范村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重点抓好该村村容村貌的整治,基础设施的修筑,扶持发展一批生态农业示范户,通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举措,该村实现了“农田林网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村庄森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