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着力推进鄱阳湖沿线建制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21.10.2016  09:31

    中国建设报讯 通讯员吴丽霞报道:改善小城镇环境,保护区域生态发展,江西省加大投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鄱阳湖沿线建制镇污水处理。
鄱阳湖是全国四大淡水湖中唯一没有富营养化的湖泊,也是具有世界影响的重要湿地。做好鄱阳湖区域的环境保护,保护好“一湖清水”是江西省生态文明创建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由于区域内外生态环境的持续变化,鄱阳湖水位变化异常,连续多年出现历史罕见低水位。另外,沿湖地区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基础薄弱,产生的大部分生活污水和部分工业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水体,出现黑臭河道、池塘富营养化等严重污染现象,最终进入鄱阳湖。污染日益加重,保护“一湖清水”压力不断增大,直接威胁鄱阳湖的生态功能。目前,全省县城以上已全部普及污水处理厂,补齐污水处理工作短板的,关键在于小城镇。因此,从各级加大投入,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推动鄱阳湖沿线小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成为了全省工作的当务之急和现实需要。
      江西明确指出,鄱阳湖沿线20个试点乡镇力争2016年底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启动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2017年底,集中连片建成区污水管网铺设到位,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并实现有效运行;2018年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为全面推进我省鄱阳湖地区小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提供先行示范和经验样本。小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涉及镇域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要从产业布局、城镇发展、地形特点等方面综合考虑,编制高水平的项目实施方案,谋定而后动,才能科学指导项目实施。项目要与相关规划衔接,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要坚持“立足现实、适度超前”的原则,根据未来几年城镇发展布局、产业发展方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客观实际需要来规划,避免“翻烧饼、走弯路”。要从镇区当前人口和今后发展情况来科学确定污水处理项目规模,既不能受限于资金而设置过小,也不能像城市那样追求过大,既要让污水处理设施建成后保持较高的运行负荷率发挥效益最大化,又能为今后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建设小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要从实际出发。处理模式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对人口集中度高且形成一定规模的片区,可采取规模化集中收集处理模式;对人口密度低、居住较分散的区域,采取分散式处理模式。
      2016年,江西省财政先行安排每个镇19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项目启动。另外,将根据项目推进和整体绩效情况,后续给予适当奖补资金。此外,县级政府承担了项目推进的组织领导责任,也将从县财政安排一定投入予以支持。要结合实际调整县镇两级的利益分配关系,重点在土地开发招拍挂收入和招商企业税费返还分成等方面给予乡镇更大的财力保障和收益空间。镇一级要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和镇区开发相结合,通过基础设施完善,带动镇区开发,通过土地开发升值,实现自我增收,增强可用财力,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据介绍,鄱阳湖沿线建制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涉及多个方面,情况复杂、专业性强、任务紧迫,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严格绩效考评,才能圆满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