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驾肇事为躲赔偿求拘留 法官告知“进去了”还得赔

22.04.2014  16:47

高某酒后驾车出事故造成车内同事杨某受伤,起初他同意赔偿2万元,后又反悔拒赔,并主动到法院求拘留。记者昨天获悉,经通州法院调解,高某将2万元赔偿款交给了杨某。

2012年9月的一天,高某酒后驾驶别人的奇瑞牌小汽车载着同事杨某外出,在通州区一个路口与交通信号灯相撞,造成交通信号灯损坏,车辆前部被撞坏,杨某腿部受伤。交管部门认定高某负事故全责。

杨某住院治疗后辞职,于去年9月将高某诉至法院索赔。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高某同意在两个月内给付杨某医疗费2万元。

两个月后,高某一分钱也没赔,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立案后给高某打电话告知执行事宜,高某第一反应就是,“你看我什么时候去法院?去拘留所的话我要不要带被子?”高某表示自己没钱,恳请法院对其司法拘留15天,他认为这样就不用赔偿了。

法官告知高某,司法拘留并不能免除赔偿义务,并让他和杨某到法院协商。在杨某面前,高某依旧表示自己没钱,说自己已经没有工作,什么时候能找到工作并赚到2万元也不确定,并一直要求法院将其拘留,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法官单独给高某做工作,告诉他司法拘留真的不能免除判决确定的赔偿义务,拘留结束后他不仅要照常赔钱,而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规定,执意不还钱还会被列入失信“黑名单”,这对他的信用将产生不良影响,其以后的贷款、就业等都会受到限制。高某一听后果这么严重,不再提拘留的事,赶紧联系亲友,让他们把案款凑齐。

最终,高某的妻子将2万元赔偿款交到了法院。杨某表示多亏了通州法院,否则他肯定拿不到一分钱。(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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