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出台《瑞昌市净采矿权出让工作意见》完善净采矿权出让机制

27.11.2015  16:57

近日,瑞昌市出台《瑞昌市净采矿权出让工作意见》和《瑞昌市矿产资源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瑞昌市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建立和完善净采矿权出让工作机制,明确了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

根据《意见》要求,净采矿权的确立应符合《瑞昌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等前置条件。瑞昌市一方面建立完善净采矿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和所在乡(镇、场、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净采矿权储备与出让领导小组,并且每个出让矿区都成立项目推进指挥部,由该市副市长任指挥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大力推进矿区收储力度。另一方面就净采矿权收储工作,对地矿、林业、安监、国土、国资、环保、财政、水保以及矿山所在地乡(镇、场、街道)明确了相应主体职责,明确了收储范围、网上挂牌交易程序以及后续工作等内容。

目前,该市拟合理设置底价,最大限度地提高准入门槛,积极吸引大企业、大集团、深加工企业来竞拍摘牌,取得采矿权;采取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有序地供应净采矿权出让地,并缴纳相应保证金,做到成熟一家、出让一家、成功一家;矿山配套的廊道运输、堆场、道路、生产区、生活区等要统一纳入规划,由企业按标准化进行实施;矿山企业开采、生产设计标准必须具有前瞻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设置整山头整体式、建造水库式、阶梯式、工业园区式,最终交给政府的是能进行二次或多次利用的场地;充分利用净采矿权出让的优势,解决群众与矿企矛盾纠纷、资源环境污染等问题,根据打包资产对出让底价进行调控设置,做到合法合规,确保效益,不流失资产,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

净采矿权是指采矿权出让前期的相关政策处理到位,竞得人不再受土地、地面附属物及固定资产权益制约,可直接进场开展矿山建设的拟出让采矿权。随着全市矿业经济快速发展和省、市两级矿业权网上交易的运行,采矿权出让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迫切需要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方式出让净采矿权,为采矿权竞得人顺利实施开采活动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