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许可证注销公告
11.11.2016 22:35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241号令)和《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厅拟注销以下1个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请被注销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自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到我厅申请办理采矿权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我厅将按规定直接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序号 | 采矿许可证证号 | 采矿权人 | 矿山名称 |
1 | C3600002009061120024369 | 万载县三兴镇花塘村煤矿 | 万载县三兴镇花塘村煤矿 |
江西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0月24日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1.11.2016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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