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采纳省政协建议加强乡镇学前教育

30.06.2015  18:37

  近日,省教育厅向省政府朱虹副省长提交了《关于落实<省领导在省政协关于我省乡镇学前教育的调研报告上的批示>的汇报》,经朱虹批示转至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汇报中对省政协《关于我省乡镇学前教育的调研报告》所提建议逐条提出了“八项十三条”实施办法,其中明确提出正在研究出台“单列学前教育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省级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或者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为公办幼儿园教师单独核定编制”“将幼儿教师纳入县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开展‘免费男幼师培养’试点工作”等以进一步促进我省乡镇学前教育的发展。

  今年4月,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开展了“我省乡镇学前教育”专题调研,在调研中发现,我省乡镇学前教育仍是我省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与城市相比,公办幼儿园数量少,民办幼儿园规模小、层次低、收费低廉大量存在的“作坊式”无证幼儿园只能为孩子提供“保姆式”照顾,却因为执法难、社会需求大而无法关停。究其原因,资金、土地、师资缺乏等是目前乡镇学前教育普遍存在的关键。对此,调研组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提交省委、省政府。 5月17日,省委书记强卫同志对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报送的《关于我省乡镇学前教育的调研报告》做出重要批示:“请送朱虹同志阅。该调研报告提出的办好我省学前教育的一些措施建议很值得我们认真研究、积极采纳。”5月19日,朱虹批示:“转教育厅认真落实强书记指示,对一些建议研究后提出实施意见。”日前,省教育厅已经提出了详细具体的“八项十三条”实施办法,《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让我们亲眼目睹到委员们的智慧正在转化为推动我省乡镇学前教育的实际动力。 (招则庆蔡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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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