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玉亭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 一如既往支持上海自贸区改革探索

30.09.2014  12:39
刘玉亭接受中央驻沪媒体和上海媒体集体采访时指出
一如既往支持上海自贸区改革探索
  

    9月26日,国家工商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就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话题接受了中央驻沪媒体和上海主要媒体的采访。刘玉亭强调,要贯彻落实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巩固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成果,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立足工商职能做好各项工作,一如既往支持上海自贸区探索改革路径、不断向前发展。

  刘玉亭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013年7月3日,国务院原则同意试验区总体方案后,总局结合原上海综合保税区的实际情况以及上海自贸区的改革要求开展调研,迅速形成在上海自贸区率先试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工作方案,并于9月26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正式下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试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二是优化企业设立流程,提升企业登记效能;三是转变市场主体监管方式,维护好市场秩序。

  刘玉亭指出,总局支持上海自贸区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率先探索,构建新型监管体制,包括试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截至今年8月底,已有10539户自贸区企业公示了年度报告。目前,上海自贸区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相结合,走在了全国前列。同时,总局指导上海市工商局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构建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共治。

  刘玉亭指出,上海自贸区经过实践,已在不同层面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其中,企业注册资本认缴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统一营业执照样式、“先照后证”等措施已在全国逐步实行。随着《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也将全面实行。今后,“一口受理”工作机制、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将在全国逐步推广。各地将结合各自情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构建综合执法体系,强化社会力量介入。以上举措对加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放宽市场主体准入,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改革红利,都具有重要意义。

  刘玉亭强调,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上海自贸区要继续推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的运用,开放企业名录库,取消企业注册名称的预先核准,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同时,要贯彻落实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各项配套制度,巩固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成果,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上海自贸区建设工作顺利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