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里区双管齐下引导农民“拆旧建新”

25.03.2015  18:10

为加强农民建房管理,促进保护耕地,南昌市湾里区双管齐下,通过严格建房审批程序和强化经济约束激励两种方式,积极引导农民建房“拆旧建新”使用存量用地建房。2014年,该区批准农民建房246户,其中申请新增宅基地建房的农户为17户,仅占6.9%;若按均占用耕地100平方米计算,大约节约耕地近35亩。

一方面,出台了农房管理办法和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细则,实行“三个严格管理”。严格农民建房选址关口,遵循“先规划、后审批、再建设”的原则,提倡“整合土地、异地置换、整片改造、集中安置”等做法,逐步向“农民公寓、农民新村”过渡;做到应尽量利用老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原则上不占用耕地、林地。严格农民建房审批程序,农民建房必须履行以下程序:建房人申请、村小组出具证明、村委会核查及张榜公示、乡镇政府审查、城建和国土部门审核、区农房办汇总、区政府集中审批。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制度,对农民将住宅出租、出卖、转让、赠与他人或改作其他用途后,再申请农民建房的,一律不予批准,从源头上杜绝了“一户多宅”。

另一方面,该区要求建房农户签订拆旧协议、交纳拆旧保证金的方式督促其落实“拆旧建新”;并加大经济激励力度,对“拆旧建新”方式建房且采用省、市、区新农村建设部门推荐的新户型的农户,每户给予奖励1万元,提高了其使用存量用地建房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