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刑犯获准赴灵堂送别亡父 狱警全程陪同(图)

16.09.2014  13:16

图为:前日,一名在湖北江北监狱服刑的重刑犯(左二)在狱警的监护下,前往石首市殡仪馆,送别因车祸遇难的父亲

图为:彭某从父亲的灵堂走出来

前日,一名在位于荆州江陵县的湖北江北监狱服刑的重刑犯在狱警的监护下,前往石首市殡仪馆,为在车祸中遇难的父亲送最后一程。

9日早上6时许,石首市建宁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46岁的中年男子彭某某驾驶摩托车出行途中,与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受伤,其经抢救无效于10日离世。后经交警调查,三轮摩托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彭某某负次责。

彭某某生前以做零工撑起家庭重担,妻子多病,独子彭某3年前因抢劫致人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正在江北监狱服刑。彭某某惨遭横祸,家人痛不欲生。

在悲痛之际,彭某的母亲提出一个想法,能否让唯一的孩子来到灵堂,送亡父最后一程。“彭某是正在服刑的重刑犯,这可能吗?”亲友们心中无底。10日,彭某某的家属找到石首市绣林派出所车落岗社区民警汪陆锋(本报不久前曾报道过他陪同程文栋老人寻找失踪女儿之事)求助。“就是监狱方同意,重刑犯彭某回来后的安全也难以得到完全保障。悲痛中的亲友会不会丧失理智,阻碍监狱方将犯人带走?”家属的请求,引起了汪陆锋同事的担忧。

汪陆锋感到这种担心虽有道理,但如果事先多做其亲友工作,应该可以避免。而且能够让彭某送亡父最后一程,既让执法充满人性化,也有利于彭某改造。

10日晚,汪陆锋与江北监狱取得了联系,转达了彭某某家属的请求。监狱方随后回复,让彭某某的亲属前往写份保证书,并让民警作担保,此事有望成行。

次日,彭某的堂姐与堂妹赶到江北监狱,郑重写下了保证书,汪陆锋则作出了担保。

12日,江北监狱经慎重考虑,同意了彭某家属的申请,给彭某在灵堂一个小时的时间,送亡父最后一程。

13日,是彭某某火化远去的日子。当日早上8时许,在5名狱警的监护下,彭某乘坐一辆带有监控的警车,从江北监狱驶向石首殡仪馆。

10时许,狱警带着彭某走进了灵堂。“爸爸,不孝儿子来看你了!”彭某扑通跪倒在地。在阵阵哀乐声中,灵堂前的亲友泪如雨下,泣不成声。

连日来,在当地警方的努力下,交通肇事者已将筹到的19万元赔偿款交给了交警。当日,灵堂前,彭某在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上签上了名字。

考虑到彭某和家人的特殊情况,狱警将双方的见面时间人性化地延长了半小时。“我在监狱表现好,已获3次减刑,减刑一年半。妈妈,您保重身体,我争取再减刑,早日出狱尽孝!”分别的时刻,彭某和母亲拥抱哭成一团。

当日13时许,彭某在狱警的监护下回到江北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