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检察院召开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座谈会
6月26日,江西省检察院召开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铁流出席并讲话。省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国资委、交通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教育厅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全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职务犯罪案件和全省农机购置补贴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预防检察建议,并介绍了《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实施办法》的起草情况。
据悉,201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将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途径,主动介入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南昌地铁、上饶市老火车站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等158个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项目建设,会同相关单位综合运用各种预防手段,深入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以制度预防为重点,在重大项目建设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36次,提出预防检察建议52份,督促完善制度100余项。以预防教育为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宣传教育356次,如在峡江水利枢纽工程专项预防工作中,峡江县检察院先后12次对库区参建单位的主要工程管理人员、建管处所有干部以及涉及库区移民工作的乡镇、村组基层干部共计1000余人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南昌市检察院在南昌地铁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工作中,会同南昌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在地铁1号线施工入场围档制作大量的廉政公益海报,实现施工现场的全覆盖。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为抓手,全省检察机关共为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7254件,其中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并作出处置40件,有效遏制了贿赂犯罪的发生。
会上,省检察院就即将出台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实施办法》征求了各参会单位的意见建议,围绕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进行了座谈。“省检察院采取这种形式听取重大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帮助做好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非常好,希望今后经常召开类似的会议”,“省检察院抓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抓得紧,抓得早,抓住了关键”,“开展重大项目建设职务犯罪预防是对干部的一种很好的保护和教育”,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安泽,省交通厅党委书记、厅长朱希,省农业厅厅长胡汉平等参会单位主要负责人说道。
刘铁流指出,加强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是保障重大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必要举措,是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刘铁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专项预防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预防工作。紧密结合重大项目建设的实际,坚持多管齐下,综合运用各项预防措施,科学有效地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突出预防重点,围绕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项目,或者立项和在建过程中发生过职务犯罪或有职务犯罪隐患的项目,或者完工后收到举报和发生重大事故,涉嫌职务犯罪的项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坚持规范操作,注重预防效果,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理顺和细化业务流程,科学评价工作效果,保证专项预防工作有序、顺利、高效开展。既要立足检察职能,发挥专业化预防优势;又要把握尺度,不影响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要形成专项预防工作的合力,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密切协作,重点完善情况通报、联席会议、案件线索移送协查等三项工作机制。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检察机关与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推进专项预防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商讨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会 场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铁流讲话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段景来主持
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安泽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