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冉:重奖高考状元不如关注贫困考生

02.07.2015  12:25

  记者通过恩平市教育局获取了恩平某企业与恩平市教育局协商的高考奖励金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该企业拿出专项资金专奖优秀考生,而奖励顺序则是:先优先奖励“状元”,其次是“985工程”大学录取生,再是“211工程”大学录取生,最后才是“重本线”入围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奖完为止。”聂主任表示,企业已经拿出150万元作为奖学金,此外,该企业老板个人还拿出27万元出来补充“奖池”。(7月1日,法制晚报)

  高考状元,在考生中只是凤毛麟角,而贫困生则是占据了多数。笔者认为,相比于高考状元,那些因穷而不能读大学的考生更加值得关注。

  虽然对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来说,他们有自愿选择处理自己收益的权利。但是他们的选择也需要合乎社会道德要求,由此才能收获更多掌声。重奖高考状元,看起来似乎很合理。因为把有限的钱财用在了少数状元身上,即用在了刀刃上。但是,高考状元只是一次考试的胜利者而已,获得高考状元不代表其以后的发展就一定比其他考生更好。更何况,这样的唯分数重奖考生,似乎显得是在助长金钱主义和唯分数论这样的不良风气。似乎读书就是为了考高分,考高分就是为了获得物质回报,如果真是让学生在脑海中建立这样一个递推联系,对于其以后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从企业自身发展来看,企业的价值不仅在于创造了多少经济效益,也在于用这些经济效益为促进社会发展做出必要的贡献,此谓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价值。企业促进了社会问题的改善,为教育事业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这样的企业也许更会为社会所认可,他们的付出从经济学角度来考虑也是值得的,因为他们体现了企业发展对于社会正的外部效益,这样的良心企业也许更会收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从贫困考生的角度来看,囿于经济条件所限,在成长条件、教育环境等方面都较富裕考生处于一种弱势地位。然而,他们却通过自身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考取了一所大学,然而却因为家庭经济问题而不得已辍学。这种问题,也许更值得企业去关注。因贫困问题而被迫与读大学无缘,这是一种因为经济原因而导致的权利缺失,这一问题更值得社会去关注。

  为了解决贫困考生的受教育权利贫困问题,我们也不单单将全部希望寄托于有道德良知、社会同情心的企业主倾其财产,而应当着力于解决城乡二元差距问题,让每一位考上大学、向往大学的考生都能够进入他们梦寐以求的大学校园,从根本上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的充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