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下达今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奖惩资金

05.12.2022  11:43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殷琪惠)保护生态不仅不会吃亏,还能得到真金白银的支持。日前,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奖惩资金3000万元,对省内生态环境质量变好的地区予以一次性定额奖励,南昌、鹰潭、九江等设区市本级以及南昌市新建区、浮梁县、彭泽县等县(市、区)获得奖励,另有部分设区市、县(市、区)因生态环境质量变差被一次性扣减转移支付总量的5%。

  为激励地方政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省财政厅去年制定印发《江西省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办法》,将所有获得转移支付的地区纳入考核奖惩范围,建立健全资金分配与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结果、资金使用绩效等挂钩机制,充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提升生态保护成效。具体测算资金时,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考核情况,生态环境变好的予以奖励,变差的予以扣减,保持不变的不增不减。奖励资金从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并将扣减的资金作为当年奖励资金来源。

  据悉,此次下达的奖惩资金,是我省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与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挂钩机制以来的首次兑现,有助于提高重点生态县域等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积极引导各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