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办组织召开座谈会扎实推进全省重点领域社会信用试点示范工作

17.11.2016  23:34

  为深入推进工商管理、农村和小微企业、药品安全、招标投标、融资担保、小额贷款、物流业、企业债券、青年信用等9个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落实今年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布置的“十项硬任务”,省发展改革委信用办于近日组织召开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工作座谈会。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宏斌同志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首席联络员、省发展改革委财贸处处长岑建德同志通报了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新要求、省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思路。省工商局、人行武汉分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省经信委、省政府金融办、团省委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与技术负责人,委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及有关信用服务机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各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单位主要围绕《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内容,着重介绍了本单位开展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进展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有关信用服务机构就如何对接“十项硬任务”的有关要求,如何应用省信用平台的信用信息在重点领域建立政府部门与第三方机构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议认为,开展重点领域信用建设试点示范是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效举措,目的是完善信用建设和信用管理工作机制,推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开展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加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和信用联合奖惩,充分发挥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会议指出,近年来,9个省行业领域试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积极推进试点示范工作,特别是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行业信用记录、积极探索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不断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较好地发挥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带头示范作用。但也应看到,部分试点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试点示范工作重视不足、对十项硬任务落实不够、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协同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会议要求,根据国家布置的“十项硬任务”,结合我省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际情况,下一步重点领域试点示范工作重心在于:梳理完善全省本领域的信用目录、建立健全全省本领域的信用记录、建设本领域的信用信息汇集系统、抓好本领域“双公示”信息填报、建立本领域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发起和参与联合奖惩等7项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为更有力、有效地推进我省社会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试点示范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以下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探索经济新常态下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思路、新路径,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具有显著特色的行业领域信用建设模式。二是要加强试点示范工作组织机制建设。真正建立起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落实抓的工作机制。三是要突出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重点。发起和参与联合奖惩等7项重点工作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应予以统筹推进、全面落实。四是要拓宽信用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思路。要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支持、向先进省市学习经验、加强各试点单位之间的交流互动、加强对市县工作调研和指导。五是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各试点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切实有效地推进试点示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