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顺利
3月27日,省水利厅副厅长廖瑞钊深入金溪县就该县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试点工作进行调研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金溪县被列为全省试点县之一,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该县高度重视,紧紧抓住被列为全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县这一机遇,积极探索,强化管理,以明晰工程产权为核心,以落实管理责任为目的,以发挥工程效益、维护工程安全为总体目标,通过调查摸底、展开试点单位工作,确保了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2014年3月27日,省水利厅副厅长廖瑞钊深入该县,就该县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后,对该县在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工作所做的前期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实施方案。在省水利厅确定该县为第一批试点县后,该县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水利、财政、发改委、林业、农业、民政、交通等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金溪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厅工作部署,因地制宜的出台了《金溪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提出了改革工作目标,圈明了改革范围,明确了时间节点,落实了部门责任,并将对桥镇纳入了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试点镇,将廖坊灌区工程(大型)纳入了改革范畴,在改制试点区进行了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试点区的工作,并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发动,积极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二是做好摸底调查,明确责任主体。为切实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该县从今年年初至3月份结束,就结合水利普查资料,深入调研,按照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对全县小型以上水利工程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家底,明确责任主体,明晰工程产权,同时根据调查摸底结果,认真做好小型水利工程的改革测算工作,为下一步核定管理人员,核定改革成本和出台改革实施方案,确定改革重点、方式、方法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开展确权登记,明确工程责权。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是依法保护水利工程的重要措施,下一步该县还将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对全县小型水利工程进行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确保改制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