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开展集中案件回访廉洁“双保险”

27.06.2016  22:14

“谢谢检察官在这么个大热天还登门造访,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们都能够严格执法和秉公办案,”为认真贯彻好党风廉政责任制,推行检察权全程监督机 制,日前,江西金溪县检察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抽查案件开展案件回访工作,推助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被回访案件当事人王某面对干警感慨道。

  据了解,该院纪检组制定了全年廉政回访计划,对廉政风险点进行预判分级,并将回访计划细化到月。该院所办理的职务犯罪、重大复杂的批捕起诉案件、控告申诉、民事申诉、监外执行案件等六类案件应当回访。该院将案件回访信息登记表和已实行的案后入卷的《廉政监督卡》并行使用,为保证干警廉洁司法提供“双保险”。

  为提高回访效率,保证回访效果,该院采取纪检组联合廉政监察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回访。同时为确保回访当事人敢讲话、讲真话,回访采取电话回访、信函回访、约谈回访和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回访内容主要围绕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和检察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办案程序,有无违反廉洁自律情况。

  该院在回访中,还将检察干警违纪违法举报电话、金溪检察公众号二维码等内容向案件当事人传播。回访结束后,纪检组对每一件回访案件都建立回访档案,确保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案件情况,按照廉政监督回访卡的监督事项进行回访,不遗漏当事人的每一个诉求和意见建议。同时一些回访对象提出了办案效率应进一步提高等意见建议。

  为使案件廉政回访工作形成常态化,该院规定明确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纪检监察部门将定期对回访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此次活动共回访案件当事人46人次,并将回访活动作为日常工作持续开展,进一步完善回访案件当事人机制,明确回访主要内容、回访方式、回访率等,有效拓宽监督渠道和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推动实现办案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案件集中回访制度的建立,可以变被动为主动,由监察部门直接针对当月报结的案件进行抽查,”该院纪检组长金小平谈到。截至目前,被访人均对该院办案人员作出了正面评价,该院未发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该院已连续多年保持“零违纪”的记录,借助信息化建设成果,努力使司法“售后”服务工作实现全覆盖,密切检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