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强化同步录音录像审查防止冤假错案

31.12.2014  14:36

日前,江西省金溪县检察院出台了《同步录音录像证据审查办法》,切实加强了对同步录音录像的审查力度,防止刑讯逼供和冤假错案。《办法》要求,公诉部门对自侦部门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公安机关办理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如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要做到每案必查;其他普通案件实行抽查,抽查率不得低于30%。“通过加强对同步录音录像的审查,可以直观的还原讯问现场,对案件整体把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可以有效避免自侦部门及公安机关刑讯逼供。”该院公诉科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