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抚河浒湾段禁采后……

26.06.2016  21:18

为了维护正常河道采砂秩序,保护河道堤防安全,稳步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治理,积极构建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今年6月份上旬,江西省金溪县水利局、金溪县公安局、金溪县浒湾镇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以及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联合发出通告,要求该县境内抚河浒湾段河段现有的采砂户必须在6月19日18时前停止一切采砂作业行为,在抚河段浒湾境内全面禁止采砂。

禁采第一天。

6月20日,是抚河浒湾段禁采的第一天,上午8点,记者随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巡查来到浒湾大堤,放眼望去,昔日抚河大堤上熙熙攘攘的运砂车不见一辆,往日轰隆隆的采砂机器设备已全部停止了运行,抚河沿岸,随处可以看见采砂船只有序的固定在河岸,整个抚河大堤除能听见抚河水流的哗哗声,再也听不到采砂机器轰隆声了,抚河此刻显得特别的安详和宁静。

笔者随即采访了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骆金明,骆队长告诉我们:金溪县浒湾境内抚河段河道采砂权是在2014年7月1日通过进公开拍卖,中标人在取得《江西省河道采砂许可证》后组织了相关采砂户进行采砂。至2015年6月底,经我们调查核算,中标人开采量已达到拍卖规定的数量。根据《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或累计采砂量达到规定限额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注销手续”的规定,为此,我们的上级主管部门,抚州市水利局已在去年7月份,就依法注销了该河段的《江西省河道采砂许可证》。此后,也未给任何单位和个人颁发该河段《江西省河道采砂许可证》。

但在我们注销许可证手续后,各采砂户业主,以时间未到期为由,继续在各个采砂点进行非法开采,我们对此也加大了巡查力度,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通过,我们一系列的工作,情况在同年10月后得到好转。但在今年春节过后,情况就不容乐观,尽管我们加大了打击力度,但这些采砂户受利益的驱使,却跟我们玩起了“躲猫猫”的游戏,我们来巡查了,他们就不开采,就说检查设备,等我们走了,他们就继续开采;白天我们来了,他们就晚上偷采;由于我们的人力、物力和执法权限有限,我们对此也筋疲力尽,我们也多次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加大执法力度。

禁采第二天

6月21日上班后,记者采访了县水利局局长余日进,余局长是这样告诉记者的:“今年五月,抚州市根据省、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借此机会,我县高度重视,按照省、市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迅速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要求,  6月上、中旬,我县水利局、公安局、浒湾镇人民政府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以及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率先在浒湾镇联合发出通告,明确在6月19日18时,金溪县抚河段浒湾境内全面禁止采砂。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真正达到禁采预期目的,积极构建河道采砂长效管理机制,该县在发布禁采通告后,一方面通过组织召开《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治理治理工作动员会》进行专项部署,同时在县、乡有线电视台、政府网站进行了大规模的宣传发动;另一方面,派出工作人员深入禁采区乡镇,在各村委会、码头、大街小巷、农贸市场等人员聚居区悬挂宣传横幅、张贴通告;同时,工作人员还采取走村入户上门进行宣传,深入农户和采砂业主家中和企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确保了禁采工作的顺利开展。

        禁采第三天。

6月22日晚10点左右,已经倒抚河浒湾段巡查忙绿一整天的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罗金明正准备脱衣休息,一阵急促的手机铃打断了他的休息:“我举报,有人在浒湾山下段采砂”。骆队想仔细问问情况的机会都没有,电话就挂断了,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感,让他回到工作状态。他迅速跟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随即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连夜赶到浒湾大堤,为避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将车停在远离大堤的村庄,打着手电筒徒步,顶着蚊虫的叮咬,布行一公里走上大堤,沿着浒湾大堤一路巡查,并没有发现采砂船、机器、车辆和人员偷采的足迹。骆队随进回拨电话,电话已关机,骆队明白,有人“恶作剧”,目的无非就是两个:一个就是此次专项整治的决心,能不能来?如果,不来,下一步他们就好开采;二个就是纯粹“恶作剧”,我们不要气馁,不要埋怨,这也是我们的工作,这次行动,只是对我们执法的一次实战考验,以后接到这样的电话我们还要来,我们就是要告诉他们,我们一定要用强有力的工作态势和决心,来确保禁采顺利实施。对于不接受管理、拒不执行禁采通知要求的“钉子户”,我们将依法坚决打击。

禁采第五天

6月24日一上班,正准备前期浒湾浒湾断巡查的分管副局长林映辉被记者拦住了:“禁采已经五天了,效果怎样?下一步准备怎么做”。林局长是这样告诉记者的:通过我们前一阶段大规模的宣传、发动和做工作,禁采已经5天了,我们尚未发现一起违犯《禁采通告》的人和事。目前,我们已经对进入各砂场、河道主路口、进出桥梁两头建设限高、限宽设施进行了加固、维修,限制大型车辆进出,并派出专人进行把守和管理。同时,在各村张贴了《禁采通告》,公布了投诉电话,发动群众支持我们的工作,我们也将坚决秉承“接案必查、查必有果”办案原则,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确保专项整治顺利进行。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规划布建合理、审批许可合法、经营管理有序”的目标,对现有砂场进行摸底排查,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建档管理。再科学规划采区、砂场,确保采区规范可持续开采,统筹保障各区域砂石供应。同时,对可采区现场进行旁站式监管,积极探索砂石资源开采经营新模式,逐步建立科学开采、持续利用、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的河道采砂管理新秩序,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切实保障防洪、通航、生态和涉河工程安全及沿河社会稳定,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的河道生态环境。

据了解:禁采期间,该县联系执法小组还将进行定期、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将对禁采期间偷采、强采、顶风违纪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县水利主管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了执法巡查力度,保持对禁采后河道管理的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巩固已取得的禁采成果,防止非法采砂的反弹,为河道采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