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观察:存准考核制度改革 监管尺度变化受热议

16.09.2015  11:06
原标题:金融行业观察:存准考核制度改革 监管尺度变化受热议

一、舆情综述

本期,两项新规的出台获得舆论关注。一是央行改革已实行17年的存款准备金时点法考核方式,改为对存款准备金率平均值的监管。二是国务院连续发布对租赁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从顶层设计的高度,释放租赁业辅助企业融资的潜力。此外,招商银行与首家网络银行微众银行的合作出现障碍,招行单方面暂停微众银行的核身接口,引发舆论对互联网银行发展短板的讨论。而保险业中,中融人寿被保监会处罚的消息,成为业界热点。

二、热点解析

1. 存准考核制度改革监管尺度变化受热议

9月11日,央行发布消息称,自2015年9月15日起,改革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由现行的时点法改为平均法考核,且每日下限可较法定存准率最多低1%。有观点认为,这是央行变相降准1%,多家媒体对此进行“辟谣”。

【舆论观点】媒体中的主流观点认为,平均法考核主要为了增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的灵活性,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北京商报》、《证券日报》、《中华工商时报》、《每日经济新闻》等报刊纷纷引用央行首席经济学家马骏的观点,明确“存准考核改革相当于降准1%”是误读。这项改革是对存款准备金考核方法的改革,不是降低法定存准率。

对于改革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进一步指出,在当前流动性合理充裕的情况下,此次改革基本不会对市场流动性造成影响。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认为,这次改革相当于给了商业银行1.1万亿随时可动用的紧急备付,将使央行能够更及时地洞察市场流动性状况。

民间舆论场上,网民对此消息的理解出现分歧。部分网民认为“央妈这是给大盘筑底再打入一根大钢钉”,认为新规定是释放流动性的利好,而且“银行没法月末季末揽储凑数了”。也有网民表达不同看法:原来是期末考试考60分即可,平时多少分不管,现在平时测验平均分要到60分——这样的变化算不上放水。

【舆情解读】央行发布消息后两天,此话题的新闻传播量保持在每日一千条以上的高位,显示出媒体舆论场对此新规则的重视。综合业内人士的评论来看,虽然存款准备金考核制度改革不同于降准,但规则变革的重要性远大于一次“降准”带来的影响。业内人士注意到,央行发布具有弹性的监管指标,是为了应对未来利率和汇率更频繁波动的市场环境。存准考核制度受关注,是当前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推进的注脚。

另外,虽然新的考核制度主要针对商业银行,此话题在微博平台上也引起了讨论。网民尤其关注新规则对股市资金流动性的影响。可见,网民对可能影响大盘走势的监管政策依然较为敏感。六月以来股市震荡带来的投资者信心波动尚未平复。

2. 国务院发文促租赁业发展助力服务实体经济

自从8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行业发展的措施后,国务院推动融资租赁与金融租赁业发展又有新举措。

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融资租赁意见》)从改革体制机制、加快重点领域发展、创新发展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对融资租赁业发展进行全面部署,并提出到2020年融资租赁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水平位居世界前列。

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金融租赁意见》),以期进一步创新金融服务,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舆论观点】媒体积极评价《融资租赁意见》与《金融租赁意见》的出台的意义,认为这是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将推动租赁行业创新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从而可以直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专家认为,国务院出台的指导意见相当于本领域的顶层设计,有利于打破一些长期制约行业发展的桎梏,形成真正有利于发挥行业支持实体经济作用的法律、税务环境。

同期,租赁业发展的困境也成为业内讨论的热点。央行主管的《金融时报》9月9日刊文《业界热议加快租赁业发展两指导意见》,指出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实质上是同一业务的不同表述。由于历史原因,行业面临多个部门审批和监管的现状,相关税务、法律等问题需要多方协同解决,也造成了全行业发展的波折。财经评论员莫开伟在《上海证券报》撰文指出,阻碍融资租赁业须攻破四道障碍,即政策缺位障碍、法制及监管滞后障、资金短缺障碍和观念落后障碍。

民间舆论场对此话题的讨论比较冷清,或与话题专业性及其与公众日常生活距离较远有关。微信、微博平台上传播的相关内容也以转载消息本身为主。

【舆情解读】从传播渠道来看,网络新闻成为传播此消息的绝对主力,新闻传播量在9月8日、9日达到峰值,单日报道和转发总量均超过1500篇。证券、财经类报刊提供了传播中的核心原创报道。相比而言,以微信、微博、博客为代表的自媒体对此话题的传播均在地位徘徊,单一渠道的单日峰值只有约200篇。

在经济增长面临挑战的语境下,可以驰援实体经济的金融政策获得了相当高的市场期待。租赁业以其直接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特点,博得媒体和分析人士厚望。虽然普通民众对此次发布的两则指导意见关注较少,但此行业更多管理细则的陆续出台仍值得密切关注。

3. 招行暂停核身接口舆论担忧网络银行处境

9月6日,招商银行关闭了深圳前海微众银行通过深圳人民银行金融结算中心的核实身份接口,导致用户无法使用招商银行借记卡在微众银行开户。招行称此举意在解决客户投诉中非本人操作的账户内资金被跨行代扣的问题。这些交易可能由一些机构滥用跨行代扣接口造成。

9月9日晚,微众银行与招商银行联合发布《招商银行和微众银行关于核身接口暂停开放的说明》,称媒体报道存在偏颇,双方仍将持续探讨进一步合作空间。9月10日,招行通过官方微信号“招行微刊”作出新的回应:《招微君想和大家谈谈代扣接口的事》,称代扣接口的运营环境有较大潜在风险,需要排查,暂停部分接口可防范新增的资金风险。

【舆论观点】尽管招行方面多次强调暂停核身接口完全出于用户资金安全考虑,但其没有预告、直接切断微众银行核身接口的做法,被业界认为是出于自身利益,防范客户和存款的流失。

对于微众银行的被动处境,业内人士认为,招行的做法暴露出互联网银行无法开设独立账户的弱点,网络银行的生存空间依然受与其合作的传统银行制约。

同期,媒体报道银行客户的投诉,反映其账户中有非本人操作的扣款交易。这些交易被认为是机构滥用跨行代扣接口产生的。媒体在报道第三方支付行业乱象时,客观上使网络银行的信誉受到质疑。

【舆情解读】招商银行暂停微众银行核身接口事件中,招行的突然行动导致了舆情管理的被动。即便处于保护用户利益的动机,及时、权威的预告和说明仍然不可或缺。否则,企业将失去事件“第一定义者”的有利位置,再想引导公众相信自己提供的信息,就难免力不从心。

微众银行在事件发生三日后,才通过微博发布《招商银行和微众银行关于核身接口暂停开放的说明》,错失了澄清不实信息的最佳时间窗口。而且,声明没有正面回答媒体报道中存在哪些误导,只有“双方均认为报道存在偏颇”的抽象表述,难让公众信服。此外,媒体曝出其首任行长曹彤任职不满一年即因“个人原因”离职,更加重了公众对这家新兴互联网金融公司前景的忧虑。微众银行作为被光环笼罩的“首家互联网银行”,亟待正视公众的担忧,从服务、产品、营销等多个维度发力,呵护用户的信任。

4. 中融人寿违规运用险资遭保监会重罚

9月8日,保监会披露对中融人寿的行政处罚决定。中融人寿因2011年至2013年期间违规运用保险资金、虚增公司偿付能力,被合计罚款80万元。保监会限制中融人寿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各1年;并对时任责任人处以禁止进入保险业1年及罚款等处罚。

调查结果显示,中融人寿违规运用保险资金主要表现在:违规对外拆借资金、违规开展不动产投资、违规开展股权投资、违规投资金融产品四个方面。这些行为违反了《保险法》中的相关规定。

【舆论观点】整体来看,舆论对保监会这次处罚决定的反应较为平静。《南方都市报》、《北京商报》、中国新闻社等媒体报道了事件,但未对违规的具体案例进行深挖或追踪。媒体较少评论此事件,业内人士也较少对此发表看法。《中国经济时报》9月10日以较长篇幅刊发《中融人寿违规受罚 清华控股受让股权加速整合》的报道,介绍了中融人寿近期资本运作的背景。

民间舆论场上,中融人寿被处罚的消息被部分微博用户和博客转发,但评论数量很少,或与媒体报道过于专业、缺乏深入浅出的解释有关。

【舆情解读】就本次事件的影响来看,最直接的影响是对该公司客户及目标客户信心的打击。与公众心中已形成的对保险业的刻板印象叠加,中融人寿可能面临信任危机。

此外,保险公司的违规事件易受媒体关注,而媒体对企业或者行业乱象的深度报道常会引发次生舆情,使公众对单一事件的质疑扩展至全行业,继而加重舆论对整个保险业的不信任感。

至于处罚事件后的声誉修复,企业应从积极回应公众质疑入手,正视违规行为对客户可能造成的损失,将短期内的整改、规范措施与长期的宣传策略相结合,重塑客户对公司及整个行业的信心。企业针对特定群体开展公益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也可提升公众对企业的信任感及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