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三鑫”:职工遇车祸时已请假不属工伤 家属:假条时间被改

25.11.201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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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4日,对于周田友而言是一个悲痛的日子,原本只是送妻子袁玉珍一段路,却不幸遭遇车祸,双双躺进了医院。对于重伤的妻子,他充满了愧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出来后,当事人梁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周田友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当事人袁玉珍不承担本次事故责任。

  袁玉珍家属表示,因梁某经济状况不佳,至今分文未出,便将希望寄托在单位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鑫公司),希望单位按照工伤作出赔偿。不过,单位方面表示,事故发生当日,袁玉珍处于请假状态,公司没有赔偿责任和义务。但袁玉珍家属说,从三鑫公司拿到的请假条的复印件上有改动痕迹,请假时间10月5日被改为10月4日,请假天数也从25天被改为27天。由此,双方引发了工伤之争。

  袁玉珍还在医院接受治疗

  

  请假条有改动之处(画圈处)

    遭遇车祸受重伤

  11月18日上午10时许,躺在病床的周田友回答问题时,仍然显得有些吃力和迟缓。

  “平常她都是骑电动车去上班,但那天电动车恰巧没气了,我就开摩托车送她去。”周田友说,妻子患病,准备于10月5日去医院做手术。但由于公司规定10月4日要上班,原本打算去打牌的他不忍看妻子走路受累,就特意送她去单位。

  令人遗憾的是,一场车祸突然发生了。

  “距离她上班单位不到300米的地方,在南昌县三江镇秀挹大道上,与同样逆行的货车相撞了。”周田友说,由于南昌县三江镇秀挹大道中间有很高的树木,他根本没有看到车辆过来。

  车祸发生的过程是瞬间之事,看着躺在病床上的舅舅和舅妈,身为外甥女的万琴仍然心有余悸。

  “他们是被一辆运砂的工程车撞倒的,夫妻俩都被撞飞几米远。”万琴说,这些情况都是交警带着他们去看现场时向家属描述的。

  万琴说,舅舅和舅妈被送到医院抢救时,家人才得到消息。赶到医院后,他们都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切,他们还很年轻,都才40岁出头。

  “两个人颅骨裂开,舅妈的左眼由于损伤严重已被摘除。”万琴说,抢救头3天,两人的医药费就花了11万元。

  “我们不能放弃一线生机,舅舅和舅妈一直在重症监护室,前几天病情稳定了才出来。”万琴说,伤势稍轻的舅舅在10月20日醒过来了,现正在慢慢恢复中。但舅妈的病情较重,现在还处于昏迷状态。

  从10月28日,武警江西省总队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袁玉珍属于特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肺部感染、左眼球摘除,需继续住院治疗。

  记者见到躺着病床上的袁玉珍时,看到她左侧颅骨已被切除了大半,她虽然瞪着大眼睛,却无法对外界的声音做出任何反应。

  “身体已经半边瘫痪了,眼睛睁开只是身体自然反应。”一旁的亲属拿着湿巾帮袁玉珍擦拭着身体,眼前的情形已让她悲伤得无法多言两句。

  万琴说,他们夫妻是家里的顶梁柱,上有3位老人要赡养,下有13岁的孩子等待抚养,生活在农村的他们平日积蓄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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