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李铀:打通政产学研用通道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18.03.2016  13:27

  打通政产学研用通道 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访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李铀

  “实施‘校企科技特派员’制度,对于有效打通政产学研用通道,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重要意义。”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民盟中央界别小组会议间歇,全国政协委员、成都市政协副主席李铀针对如何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接受了中国知识产权记者的采访。

  打通政产学研用通道,是当前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关键点之一。李铀介绍,从大量实践来看,高校科研人员全程贯穿从高校到企业的接力创新,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最优的重要保障。科技特派员携带自己或高校的科技成果进入企业,可以直接带动高校的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科技特派员一端连接企业的需求,一端连接高校的供给,使高校的科研活动贴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加强信息沟通、知识产权交易、人才流动、科技资源共享,使接力创新和科技创业的生态系统更加完善。

  目前,“校企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国内已有一些探索实践。比如广东东莞从全国著名高校吸收了科技特派员,通过“广东省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与北京、湖南等地高校建立官方合作机制,由合作高校选派教师到企业开展联合研发、成果转化等。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李铀提交了题为《实施“校企科技特派员”制度,打通政产学研用通道》的提案。在提案中,李铀建议建立高校与地方的“校企科技特派员”合作机制。从部属高校和国家级科研院所着手,建立高校向地方企业派出科技特派员;地方收集企业的需求并提交高校,高校派出符合企业要求的科技人员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合作研发等。“进而,科技人员可以通过技术入股、联合创办新企业等形式与企业深度合作。”李铀说。同时他认为应构建以学术型创业为核心的科技特派员派出机制。“还建议形成有利于科技特派员创业的激励机制。”李铀说到,高校主管部门与各级政府协同出台支持政策,一是出台保障政策,对于科技特派员保留原行政职务,保留原工资、福利、奖金等待遇,保留原单位的编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干部提拔等向科技特派员倾斜;二是出台激励政策,对于科技特派员创业所得的分红、收入不予干预,科技特派员在企业的技术入股比例由个人与企业双方协商,自愿到第一线创业的原单位不应阻留,创业期间有重大贡献者应予重奖。

  此外,李铀还建议探索完善政府、学校、市场协同推进的科学机制。鼓励高校与地方政府创新合作方式,依靠政府引导、市场机制调节推动高校教师与企业双向选择,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承担生产和经营中的风险,共享科技特派员带来的利益。(知识产权报 记者 冯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