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铁路口岸对外开放纳入 《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

13.02.2017  21:03


  2016年11月23日,海关总署发出《关于印发<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署岸函字〔2016〕111号),《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正式编制完成,开始组织实施。其中,南昌铁路口岸对外开放也纳入了该规划。


  《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由海关总署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精神,会同中央编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质检总局、港澳办、国台办、铁路局、民航局、铁路总公司和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等14个部门和单位联合编制。


  《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本着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法治先行、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合作共赢的基本原则,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口岸布局科学合理、口岸设施完善集约、口岸通行安全便利、口岸治理高效规范的口岸发展新格局的发展目标,并根据国家总体战略,对我国沿海、沿边和内陆地区和航空口岸布局做了总体规划,对深入推进“三互”大通关建设、坚持共享共用、深化电子口岸建设、加强国际及港澳台合作、优化口岸开放审理制度、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我省此次有三个项目纳入了《国家口岸发展“十三五”规划》,分别是南昌铁路口岸对外开放,赣州机场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和九江港扩大开放。


  南昌铁路口岸对外开放作为中欧班列铁路场站对外开放项目之一纳入规划,标志着南昌铁路口岸对外开放获得了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是南昌市对外开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该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使南昌市继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航空一类口岸之后,又新增一个铁路一类口岸,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同时拥有两个一类口岸。这不仅有利于南昌完善口岸布局,提升口岸功能,也必将进一步巩固南昌在全省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领先地位,加速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