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重拳出击“亮剑”非法采砂成果显著

18.10.2016  20:10

拆除非法采砂机具

采砂船只集中停靠现场

下达执法文书


  为贯彻落实“河长制”及全省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整治、清江(湖)行动工作要点,近期,铅山县水利局在新一届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法委具体指挥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下,陆续开展了清江(湖)行动和全县依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高度重视,专门部署

新一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河道非法采砂是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重大隐患,决定由县政法委牵头、公安为主、部门协作开展依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9月17日,专门召开了全县依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动员会,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彦峰为组长,副县长、公安局长周志强为常务副组长,副县长洪岳善、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波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

重拳出击,双管齐下

刑事执法,主动“亮剑”:按照“盯住重点、选择典型、先行打击、再全面铺开”的思路,在县水利部门的全力配合下,公安部门打响了专项行动的“第一枪”,对全县范围内的大型非法砂场实行了秘密侦查、秘密抓捕,共破获非法采矿案2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人、上网追逃4人,查扣铲车1辆、采砂船1艘、运砂船2只,查封非法开采的各类砂石1万余方,公安部门主动“亮剑”,狠狠打击和震慑了非法采砂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以实际行动为全面整治拉开了序幕。

行政执法,快速联动:按照方案要求,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到边宣传、边发动、边调查、边摸底、边打击。开展清江(湖)行动及全县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期间,铅山县水利局联合公安特警以及沿河乡镇政府,共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制止水事违法行为13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查扣非法采砂机具2台,立案查处非法采砂案件3起, 落实采砂船只集中停靠18艘、运砂船只50艘。同时,加强对采砂业主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违法业主自行拆除、撤出采砂工具和涉河建筑物,目前已有3处非法采砂点自行拆除采砂设备。 此外,按照标本兼治的要求,“十一”长假期间,在县政法委牵头组织下,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由供电部门对县里四个乡镇共16家非法砂石加工厂采取了统一断电措施。

目前,全县河道非法采砂和非法砂石加工厂已经做到全部停采停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