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荣获“江西省森林城市”称号

08.02.2017  21:13

  2月4日,从县政府传来喜讯,铅山县被授予“江西省森林城市”称号,并颁发奖牌,成为铅山县荣获“全国林业生态县”、“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先进县”、“江西十佳生态新城”、“江西省首届十大人文魅力县”、“省级园林城市”之后又一重大荣誉。

  近年来,铅山县委、县政府将建设“花园城市、生态城市”作为主攻方向,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将建设“山水园林城市”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持续大力推进森林城市、生态铅山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县林地面积247.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4.25%,位居全省前列,境内有高等植物292科2829种,是全省林业重点县;规划区森林覆盖率达40.5%,村庄绿化覆盖率达30.51%;建成区绿地率达32.47%,绿化覆盖率为38.91%,城市森林自然度0.55;乔木绿地率27.71%,人均乔木数3.11株,绿化植物种类达320种,其中乔木达72种,乡土树种占城市绿化树种比例8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1.63平米,每500米公共休闲绿地数量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