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铜主修订的铜冶炼企业能耗限额国家标准1月1日起实施

08.03.2015  22:02

 

1月1日,由江铜主修订的GB 21248-2014《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开始在全国实施,正式取代GB 21248-2007《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成为铜冶炼企业能耗限额的唯一国家标准。这是继《金锭》、《阴极铜》、《三氧化二砷》等国家标准之后,江铜主修订的又一有色行业重要国家标准,标志着江铜的制标能力进一步得到增强,行业“话语权”进一步得到提升。 由江铜主起草的GB 21248-2007《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于2008年6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实施六年多。近些年来,我国铜冶炼行业发展迅速,主要铜冶炼企业逐渐淘汰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生产工艺,大力发展高效、清洁、低耗的生产工艺,技术不断进步,实际能耗指标不断优化。为促进铜冶炼行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高铜冶炼行业的准入门槛和能耗水平,制订符合节约型生产的有色金属产品能耗标准,对GB 21248-2007《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进行修订势在必行。 由国家有色行业标准委员会授权,江铜继续承接了该标准的主修订权,交由贵冶负责修订。接到修订任务后,贵冶修订人员马不停蹄地通过多种渠道收集、汇总、分析了国内近30家年产5万吨以上铜冶炼企业的能耗数据、工艺及技术等资料,并积极与国内主要铜冶炼企业、各单位能源管理人员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深入现场详细了解冶炼工艺情况,为《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修订奠定了基础。同时,他们还主动与《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标起草工作组以及有关专家进行沟通与交流,广泛征集了国内铜冶炼企业的意见,并与国外铜冶炼企业进行多次对标,同时综合考虑了铜冶炼企业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政策,使得修订后的《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GB 21248-2014《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仍将铜冶炼产品能耗等级指标规定为三级:限定值、准入值和先进值。其中,铜冶炼工艺(铜精矿-阴极铜)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分别为420公斤标煤/吨、320公斤标煤/吨、280公斤标煤/吨;铜精炼工艺(杂铜-阴极铜)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分别为430公斤标煤/吨、360公斤标煤/吨、350公斤标煤/吨;铜精炼工艺(粗铜-阴极铜)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分别为370公斤标煤/吨、350公斤标煤/吨、310公斤标煤/吨,与GB21248-2007相比下降幅度最高达56%。 执行新的《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国标后,按2013年全国年产阴极铜总量683.8万吨计算,铜精矿-阴极铜工艺综合能耗全年可节约272万吨标煤,粗杂铜-阴极铜工艺综合能耗全年可节约13.7万吨标煤,同时可减少SO2排放量约12万吨。 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江铜先后主起草或修订了《阴极铜》、《金锭》、《三氧化二砷》、《绢云母粉》、《有色金属选矿用生石灰》、《铼酸铵》、《铜及铜合金术语》、《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多项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力提升了公司的行业“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