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鼓县荣获“江西省森林城市”称号

16.04.2016  03:22

近日,从省林业厅获悉,经省政府审定同意,授予铜鼓县、上高县、奉新县等12个县(市)为“江西省森林城市”称号。

据悉,铜鼓县拥有“六个全省第一”的突出特点,即人均国土面积全省第一、森林覆盖率全省第一、人均森林面积全省第一、野生红豆杉总量全省第一、人均活立竹和木材保有量居全省第一、生态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比例全省第一。

今年3月31日,国家环境保护部授予“国家生态县(市、区、旗)”称号。截至目前,铜鼓县有8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12个行政村获得“省级生态村”称号,7个乡镇获评“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