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铝时化铝炉突然爆炸 工人双目失明获赔19万
14.02.2014 20:38
本文来源: 人民网
炼铝过程中化铝炉突然爆炸,工人双目失明。近日,铅山县法院审结了这起劳动争议案,判决由被告上饶市康茂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给原告余义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等合计19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朱启与被告上饶康茂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被告将其七号车间租赁给朱启使用,朱启在上饶市康茂实业有限公司七号车间炼铝。原告余义受雇到七号车间从事化铝工作,工资按天给付。2010年12月4日化铝炉爆炸,高温液体溅出致余义双眼烧伤致失明,左眼球被摘除。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主体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法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毛伟)
来源:上饶日报
官方微信 | 人民微博 | 官方微博 |
本文来源: 人民网
14.02.2014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