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重点查处银行利用中小企业贷款需求乱收费行为

16.02.2014  20:52

人民网南昌2月16日电 (肖成)2月17至5月30日,江西将对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等14家商业银行就2012年以来的收费行为展开检查。据悉,江西省价检局将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商业银行在收费中存在的6类问题开展检查,重点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银行利用其贷款需求,巧立名目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按照国家发改委价监局第一阶段工作部署,国家发改委检查组已对中行江西省分行、交行江西省分行、浦发银行南昌分行、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及南昌银行进行了检查。按照国家发改委价监局要求,江西将对省内其他商业银行进行收费检查,它们分别为: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招商银行南昌分行、兴业银行南昌分行、中信银行南昌分行、光大银行南昌分行、华夏银行南昌分行、北京银行南昌分行、赣州银行、九江银行、上饶银行。检查组将对以上单位各抽查2个支行或二级分(支)行进行检查。

此次检查的收费行为包含6项主要内容。强制收费、捆绑收费,如部分银行在贷款过程中,除获取贷款利息外,还另行向企业和个人强制收取“财务顾问费”、“融资咨询费”、“贷款承诺费”、“个人理财费”等;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少服务,如部分银行利用贷款资源的稀缺性和客户对贷款资源的依赖性,在客户申请贷款之时,以签订协议的形式要求客户开展中间服务业务,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服务或基本无针对性、无个性化服务内容,向客户收取“财务顾问费”、“投融资顾问费”、“账户托管费”等;转嫁成本收费,部分商业银行利用其优势地位,将其自身的职责转为有偿服务向客户收费,或要求客户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如部分银行向贷款客户收取“贷款账户托管费”、“资金监管费”,强制客户向第三方支付抵押贷款“房屋登记费”等;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对明令取消的项目继续收费;自立项目收费。

江西要求检查人员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注重廉洁自律。不准接受宴请;不准收受红包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任何礼品和土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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