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银行副行长非法吸储63亿余元获刑7年

23.04.2014  13:45

在很多储户眼里,马益江是郑州某银行系统的“揽储冠军”。冲着这个年轻副行长的身份和令人难以抗拒的高息诱惑,不少人把上千万元的款项打到马益江指定的账户里。可是,这些钱没有被存进银行……

事件

“副行长+高息” 储户甘愿存入巨资

马益江,这个某银行郑州分行某支行原副行长曾负责贷款业务,到了月底、年底,很多银行都会突击拉存款,但在马益江这里,拉存款显得“轻而易举”。

2011年,沈女士去该银行存入一笔过百万元的款项。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基于对马益江副行长身份的信任,她把这笔钱打进了马益江指定的账户。

另外一个让众多储户作出存款决定的因素是高额的利息。30多名集资户称,他们是经马益江的亲友或他人介绍来存款的,日息2%。左右。

不过,马益江并没有把储户的钱用来完成存款任务指标,或者购买理财产品,而是把大部分钱给了鲁泊麟。

鲁泊麟,河南省德麟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他控制着河南信德祥实业有限公司、河南华隆置业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房地产企业。2009年上半年,鲁在办理银行业务过程中认识了马益江。

判决书显示,鲁泊麟与马益江达成共识,由马益江向社会吸收资金,将所吸收的资金转给鲁泊麟用于投资经营,鲁泊麟在一定期限内还本并支付高息。

案发

副行长最终被判有期徒刑7年

然而,众多的投资和转借行为,让鲁泊麟的资金渐渐难以周转。集资户多次围堵银行,使这起非法吸储案浮出水面。

该银行曾表示,经过排查,未发现银行资金卷入其中。2013年1月9日,金水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同年4月23日,法院一审宣判。法院查明,2009年9月至2011年11月,马益江通过其掌握并使用的父亲马某、鲁泊麟等人的银行账户向69个集资户吸收资金,累计63.957亿余元。至案发,尚有5.734亿余元未兑付。立案后,鲁泊麟向集资户支付资金3477.1万余元,至今尚有5.387亿余元未兑付。公安机关追回人民币3619.6万余元,还有部分欧元、美元、港币。

一审法院判决马益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5万元;鲁泊麟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

宣判后,二人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郑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 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