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大堂买理财慎防经理玩飞单
新闻背景:
24日上午,约20市民在兴业银行顺德龙江支行门口高举横幅,声称在该银行网点理财经理的推荐下,购买了包括华融普银、中合泰富等多款理财产品,逾期既不支付利息又不返还本金,多名投资者损失超过100万元,初步统计损失共计5000万元。对此,该分行回应称,该行并未代理华融普银等基金产品,出售该理财产品纯属理财经理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
南都讯 银行经理在银行大堂销售的第三方基金公司理财产品,逾期既不支付利息又不返还本金,银行又称与自己无关。如此理财陷阱,市民应该如何防范?
律师:协议若有银行公章 银行需担责
佛山市政协委员,本地知名律师徐玉发认为,银行的业务经理在银行营业大厅内向市民推销基金,属职务行为。普通市民其实分辨力很弱,尤其是看到盖有银行公章的话便更容易相信基金的可靠性。“这件事其实还需进一步观察。在基金购买合同上,到底有没有加盖银行公章,这就是问题根本所在。”
徐玉发表示,若协议上有盖银行公章,则必然是银行责任;如若未有银行公章,银行虽可免于担责,但自己银行的经理随意许诺投资者高位的回报,也是法律所禁止。“这就涉及到非法集资的问题了。”徐玉发告诉记者,佛山以往曾发生过2次情节较大的非法集资诈骗事件,一是2009年震惊全国的“佛山邮政储蓄案”,禅城区邮政局内部人员高息揽存两年余,将巨额存款转交地下钱庄放贷或流出境外,已导致资金链断裂;二是2003年号称“中国审计风暴第一金融大案的‘806’专案”。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明昌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编造虚假财务报表,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累计从工行佛山市南海支行取得贷款74 .21亿元人民币,至审计时尚有余额19.29亿元。这些贷款大量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或直接提现,有些甚至通过非法渠道汇出境外。
“与上述案件相比,顺德龙江基金事件小很多,但还是得给市民们敲个警钟:不是所有的理财产品都能完全保本的,不是所有的推销巧话都能轻信的。”
业内人士:若个人“飞单”银行无需担责
据另一名不愿具名律师称,由于顺德此案详情并未完全水落石出,根据涉事银行日前出具的相关律师声明,虽然显示并未与基金公司签订代销协议,但部分银行确实存在“飞单”(推销非本行产品,亦非本行与基金公司签订产品)行为,且不排除银行书面未承诺推销,但口头授意员工可有“飞单”行为。“具体情况还需公安机关介入,所有的分析目前只是假设和猜想。”
据悉,如果真属员工“飞单”,确实属于个人行为,银行无需担责。业内人士提醒,“飞单”隐蔽性高,为了增加迷惑性,会在合同、协议上印有银行的LOGO或标志,行为也很难被银行发现,通常投资者也不会向银行追问查证。此外,与市场一般4%的回报率相比,投资者遇到9%、11%的高回报率时,应该提高警惕。
风险提醒
“买基金,一看二认三问清”
昨日,南都记者就如何安全购买银行基金理财产品咨询了业内人士。一国有银行理财师告诉记者,购买基金一般遵循以下三大原则。
“一看”
确认资金使用期限。
“二认”
认清公章:凡银行自身发布的产品,或与相关公司签订了代销合同的产品,均会盖上银行公章。在确认产品身份时,切忌只认公司公章,而不认银行公章的行为。
认清现实:投资有风险,所有业务代表、经理在你面前夸耀的高收益率兼低风险的产品,都要认清现实,高收益、低风险不可能兼得。要认清这个现实。
“三问”
最好选择自己较熟悉的产品或市场投资,不懂或陌生的领域需要直接前往柜台询问(勿轻信挂胸牌的自称客户经理或销售代表人士)。
购买的理财产品条款繁多时,前往柜台或大堂经理处询问后再决定是否购买。
询问交易时大厅内是否有录像记录。银监会近期表态,理财产品销售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在银行如若交易产品时未发现有录像记录,应主动询问,营业厅若无法提供,可自行录音录像留存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