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人还在监狱服刑 “分身”却在银行贷了300万

10.04.2015  10:43

老羊刚出狱就被起诉了,起诉书称他于2013年年初向南昌一银行借了300万元未还。这让老羊纳闷了,因为那时,失去自由的他不可能外出向银行借这么一笔钱。于是,老羊赶紧报案。经调查,发现这一切竟是银行“内鬼”所为。

离奇

服刑期间他借了银行300万元?

老羊因贩毒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2个月,去年4月中旬,老羊得以刑满释放。可是,刚出狱他就接到了一份起诉书。

起诉书称,羊某在2013年年初向南昌一银行借贷300万元一直不还。开始时,羊某以为这份起诉书弄错了,就跑到银行核对。这一核对更让羊某大吃一惊,原来,贷款人的名字不但和自己一样,就连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也一模一样。

老羊赶紧向银行方面反映,这绝对不是他本人借的款,因为按照贷款合同,借款时他还在监狱服刑,不可能在银行借到钱,何况还是300万元。考虑到事态的严重性,银行的工作人员和老羊在第一时间报了案,向法院汇报了该情况。

办案单位介入此事调查后很快发现了其中存在的猫腻,并将嫌犯锁定在该银行职员李某身上,而李某正是这笔300万元贷款的经办人。

真相

替友还债银行职员伪造客户信息

今年40岁的李某有近20年的银行工作经验,据李某交代,300万元贷款确实是自己一手操作借出去的,与老羊没有丝毫关系。

原来,2012年11月份,李某为好友小龙作担保,私人借贷了300万元,约定一个月后还钱。可是,到了规定的还款时间,小龙却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对方找不到小龙,就让担保人李某还钱。

李某拿不出300万元来还,于是,他打起了借银行的钱还账的主意。2013年2月,李某找到以前客户老羊借款留下来的剩余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老羊身份证、户口簿等),还伪造了一份产品购销合同,作为老羊有业务往来证明。随后,李某在这些借贷手续材料需要签名的地方签上了老羊的姓名。

警示

贷款顺利到账银行内部制度存漏洞

事后,李某以经办人的身份将这些材料交到银行并通过审批。没过多久,银行将300万元钱打到李某以老羊名义办理的卡上,李某就用这300万元还了小龙借的账,同时自己在担惊受怕中希望小龙早点回来将钱给自己来还银行的贷款,但不曾想自己的好兄弟没有等来,警察却将自己带走。

日前,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以骗取银行贷款罪对李某提起公诉,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醒,大家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相关材料,不能将证件及复印件随意留给他人。特别是居民身份证不能盲目借给他人使用,其复印件在使用时,应注明具体使用原因,以免给不法分子犯罪提供条件。同时金融机构对贷款以及各类客服保全系统做好全面设置与制度规范,严格做好电话回访工作,避免内部人员利用制度上的漏洞违规、违法。(王鹏飞 张建太 记者谌恒)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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