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状告镇书记“骂人”索赔1元

15.09.2020  16:08

  本报讯 实习生卢勇 首席记者付强报道:因在会上点名批评相关人员并爆粗口,高安市大成镇党委书记徐某汇被告到法院。此前,原告陈武要求其道歉遭到拒绝,遂诉请法院判令徐某汇原地(登报)道歉并赔偿1元精神和名誉损失费。

   一封投诉信引发的事件

  “‘去告状,赊(丢)大城的人’、‘我把话放这里,你搞得我流眼泪,我搞得你更难过’……”听到这段录音时,陈武钳等人第一反应是,他们被羞辱了。

  这段录音是今年2月24日高安市大成镇领导干部大会上,该镇党委书记徐某汇的一段“讲话”,时长21分33秒。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向新法制报记者介绍,当天会上,大成镇大部分领导干部都在场,约60人。会上,徐某汇通读了一封投诉信,而在这封交给上级部门的投诉信中,大成农贸市场负责人陈武钳等3人对当地大成农贸市场改造升级疑似搁浅、当地政府又欲另起炉灶新建一个农贸市场提出疑问,并恳请上级领导“调查事实,为民生工程解决实际问题”。

  陈武钳受访时坦言,在投诉信中并没有针对徐某汇个人,只是就事论事。

   男子要求镇党委书记道歉并索赔1元

  得知被书记在大庭广众之下责骂之后,陈武钳要求徐某汇道歉,但遭到拒绝。4月20日,陈武钳一纸诉状将徐某汇告到高安市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原地道歉并赔偿1元精神和名誉损失费。法院试图组织双方调解未果。

  一些人提醒陈武钳“不要去较真”。听了这番话,他打算息事宁人。然而,他常会听到一些人窃窃私语此事,甚至有人拿此事作为谈资,这让他又很没面子。今年4月27日,大城镇一名干部或因该事件受牵连而被调离,这坚定了他将官司继续打下去的决心。

  据悉,高安市人民法院原定于9月11日开庭,徐某汇曾表示已委托律师出庭应诉。陈武钳则称自己未委托律师,准备单独出庭。庭审刚开始,因陈武钳提出增加“在宜春日报登报道歉一个月”的诉讼请求,主审法官应被告律师请求,决定延期开庭审理。

  关于此事的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