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一镇纪委红头文件批“杏鲍菇炒肉没有肉” 被网友痛批

30.08.2014  04:29

江西赣州一镇纪委红头文件批评食堂“菜里肉少”

当晚8点半,赣州市章贡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章贡发布”发出落款为“中共章贡区沙河镇委员会”的道歉信

道歉信全文。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 喻云亮 报道:“近期,不少干部却反映机关食堂饭菜放肉较少,没用营养,尤其是8月8日中午的杏鲍菇炒肉几乎没有吃到肉……决定对食堂相关管理人员及厨师等人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看到此文,很多人会以为是写在内部小黑板上的公示,绝对不会想到它会堂而皇之的出现在红头文件上。29日,一份落款为“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纪检委”批评镇机关食堂“菜里放肉少的”红头文件在网上热传,令人啼笑皆非。

  该红头文件写道:“当前我镇征地拆迁等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做好机关食堂伙食保障工作,确保干部吃饱、吃好显得尤为重要。但是近期,不少干部反映机关食堂饭菜放肉较少,没有营养。尤其是8月8日中午的杏鲍菇炒肉几乎没有吃到肉。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食堂管理人员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100元,食堂厨师、帮工则处以30-50元不等的罚款。希望食堂全体人员以此为戒,进一步提高食堂服务水平,注重营养搭配,确保机关干部吃饱吃好,办好机关满意的食堂。”

  记者注意到,文件落款为“中共章贡区沙河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加盖有红色公章,发布于8月25日,文件编号是[2014]20号。

  “我今天才知道原来纪委还能管别人碗里有没有肉”、“纪委的行为是在越俎代庖吧,我觉得最多是镇政府办公室管一管。”网友纷纷吐槽“为啥食堂的事情需要纪委来管?”,更有网友尖锐地指出:“当前全国上下反腐之声正高,作为反腐工作的主抓手纪委不管‘打苍蝇’,却去管‘吃肉’,真是人浮于事”。

  随后,记者联系上赣州市章贡区区委宣传部核实此事,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网上发现这个事后也上报了,现在在进一步调查当中。确切的情况要等核实了以后才能够发布。

  当晚8点半,赣州市章贡区委宣传部官方微博“章贡发布”发出落款为“中共章贡区沙河镇委员会”的道歉信:“尊敬的网民朋友:我镇纪委以红头文件的形式,通报批评了镇食堂内部管理工作,引起网民关注。这是我镇公文行文和发文不规范导致的。对此,我们表示诚恳的歉意,并将立即抓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