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第二次督导检查河长制工作

17.10.2017  17:00


实地察看一



实地察看二



查阅资料



座谈交流



      根据水利部2017年第二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安排,10月11日至13日,由长江委水资源局副局长洪卫带队的督导检查组到我省督导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河长制工作处负责同志陪同。

在赣期间,督导检查组深入萍乡、宜春、芦溪、铜鼓等地,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察看等方式,了解各地工作方案制定及实施情况、河长设立及河长巡河情况、河长制办公室设立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信息公开及报送情况、“一河一策”和“一河一档”编制工作进展情况、监测体系规划及建设情况、河湖管理保护采取的主要举措及主要成效等情况,听取了省、市、县级河长办关于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相关地方政府、部门进行了交流座谈。


      督导检查组对江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江西积极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各级领导充分认识、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主动作为、精心组织、措施有力、扎实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江西河长制体系延伸至村级,实现五级全覆盖,各级河长既挂帅又出征,有力推动了工作,特别是今年提出“打造河长制升级版”,既有新思路、又有新举措,真正做到“河长治”。督导组要求我省按照水利部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夯实思想之基、统筹干群之力、找准治河之策、构建长效机制,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促进河长制在各级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