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佳琦:收到“不作为”锦旗,不妨“笑纳”

16.06.2015  12:42

  因给政府部门送不作为锦旗却遭行政拘留,农民工张蓬冲、杨凤强日前分别将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光明路分局告上法庭。今年5月,因与当地一家建筑公司产生劳动纠纷迟迟未得解决,张蓬冲与工友等数十人先后到湛河区政府和平顶山市公安局反映诉求,同时给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先后各送了一面“不作为奖”锦旗,随后张蓬冲及其所在公司经理谢金红等4人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为由行政拘留。

  据悉,几位民工辛苦一年没有拿到血汗钱,申请合理诉求,但多方寻求帮助无果后,初次下策,认为公安局不作为,遂赠送公安局“不作为”锦旗,这的确是对公安局的讽刺和挖苦,让人民警察丢光了“面子”,于是公安局就由“不作为”变身“乱作为”,任性败坏手中的权利,未按相关规定就拘留了涉事民工,非但没有解决问题,还起到了“火上浇油”之效。

  近年来,锦旗事件层出不穷,有锦旗哥“不为人民服务”,有“行政执法,不作为奖”,今天又有了“不作为”。可以说,不管形式如何五花八门,但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都是弱势群体走完正规渠道,维权而不可得后,才采取的一种行为艺术般的无力控诉。可以说,所有这些负面锦旗,都是“不作为锦旗”。

  面对“不作为”锦旗,没有哪一个部门喜欢,也没有哪一个部门在明知是“不作为”锦旗时能“欣然接受”,往往表现出来的是拒收和没收,甚至是恶言相对,拘留处罚。其实不管是拒收还是没收,都已“”在了单位的墙上。如果是采用公安局这种行为,拘留当事人,那么锦旗就不光挂在墙上了,还深深的挂进了每一名知情者的心坎里,挂在墙上容易摘下,挂在群众心里,那就永远摘不下了。

  笔者认为,对于“不作为”锦旗,不妨笑纳,还要主动地挂在单位最显眼最重要的位置。让这面“耻辱”的锦旗,成为单位转变工作作风的警钟,时刻警醒全体干部职工,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态度,来真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清代思想家魏源曾提写对联写到:民不可欺,常忧获戾于百姓;官非易做,惟愿推恩到万家。这面“不作为”锦旗是人民群众是送来的,要想摘下这个面锦旗,摘掉戴在单位头上的耻辱,还必须由人民群众来摘,也只有人民群众才有权摘。而且只要工作作风得到转变,就一定能得到群众的认可和赞扬,这面“不作为”锦旗也就一定能被摘掉,所以遇到此类事件,各单位不妨笑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