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干部“召回”制度值得探索

16.01.2015  14:00
原标题:问题干部“召回”制度值得探索

2014年10月,贵州省黔西南州开始实施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两个多月来,全州1231名“懒官”被“召回”,处级干部59名。其中,165人被转岗或免职,67人待岗,9人被辞退或解聘,其余培训后回原岗位。通过“召回”管理的干部总数是近5年来全州调整“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干部的总和。(1月14日《人民日报》)

十八大以来,随着反“四风”力度和党内外对党员干部监督标准的不断“加码”,一些领导干部对官不聊生、为官不易之类的说法产生“共鸣”,新年“首虎”杨卫泽就曾公开刊文大谈为官不易。伴随着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现象有所抬头:既然做好官太难,做贪官风险太大,干脆做个太平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于是,要担责的能不做就不做、没油水的能推就推、群众的事能拖就拖。

如果说为官不易的感叹仅仅是官员的思想误区并不可怕,那么作用于现实的为官不为,非加以整治不可,它不仅严重影响到政府形象,还会对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造成损害。贵州黔西南州用干部“召回”制度治理为官不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宝贵思路。

如同汽车因存在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被召回,黔西南州“召回”的干部同样存在缺陷,缺陷主要表现为“惰政”。这种“召回”制度是对公务员退出机制的一种有益探索或补充。长期以来,社会上都认为一朝考上公务员,就如同端了铁饭碗,只要不犯大错,日子并不难混,但有了“召回”制度后,公务员则面临被辞退或解聘的危机,进而通过打破官员“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惯例,倒逼官员作为。

相对末位淘汰制,“召回”制度更具灵活性。例如对不胜任现职干部实施“召回”后,并非就此将其投入“冷宫”,而是进行“维修”,该反思的反思,该教育的教育,该补给知识的补给知识,“维修”过关后,被“召回”的干部仍能回到工作岗位,否则,将面临转岗、免职、降职、降级、待岗、辞退、解聘等组织处理。这种制度设计兼具人性和理性,既不一棍子打死,亦非无休止地下不为例。

该“召回”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有必要及时进行修正。例如有人就反映某部门一共才三四个人,根据规定,必须确定“召回”1人。最后领导自己被“召回”。很明显,一旦出现搞摊派现象,“召回”制度则可能成为打击干部积极性的双刃剑。因此,必须明确,对一个干部进行“召回”并非因为组织结构、制度程序等因素,而完全因为干部自身。

召回”制度是对选人用人制度的一种创新,是治理“为官不为”的有益尝试,在积极探索这一制度的过程中还应不断完善相关细节,使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进而成为有效治病树、拔烂树的快斧利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