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敏:闲置政府大楼是对公信力二次伤害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以来,各省区市都开展了清理公务资源的专项治理行动,清理压缩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处置动作缓慢,一些清理出来的公务资源被闲置也就成了常态。比如,西部某市,由于市委常委会议室比较拥挤,所以花数千万元装修了一个豪华的会议室,后来因八项规定不敢投入使用一直闲置,此后市委常委会长期借用其他部门的会议室开会。(3月14日新华社)
“一地因被曝光使用豪华办公楼、办公室面积超标,最后不得已整改:数家单位集中到一个大楼上班,其他几个楼都空着。”笔者曾到一个中部地区的小县城,亲眼目睹豪华办公大楼空在那儿,原本的办公人员因为怕违规而不敢入驻。出现这种情况,说明中央“八项规定”效果明显,招招致命,官员惧怕已成常态。同时也暴漏了一些地方官员的固有思维,对待问题敷衍了事,处置慢吞吞,提议再等等,避避风头重新入住的官僚主义观念深入骨髓。
豪华政府办公大楼盖好后长期闲置,恐怕千年以来闻所未闻,恐怕已经超越了《二十年目睹之怪状》,然而对公共资源带来的二次浪费,地方官员应为此买单担责。不搬就了事由此衍生的不正之风,性质极度恶劣,对政府公信力的二次伤害具有致命性的杀伤力。
超标就闲置是作风问题,更是观念问题。如此简单粗暴的执政思维,不仅是另类懒政,也是阴奉阳违的体现。逻辑荒唐,观念迂腐,逃避责任,没有丝毫的服务人民的信仰。教育小学生,还知道说一句知错就改,而一些地方,违规建设豪华办公用房,权力喝止下,不纠错改偏,而是担当全无,信仰扫地,让大楼闲置烂尾,是严重的为官不作为。
反腐高压态势下,搬与不搬,豪华办公大楼就在那里,已经盖好。花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耗费了巨额的财政税收,那么该如何弥补豪华大楼带来地政府声誉和国有资产的双重损失呢?超标房收回,用于社会福利,还利与民是不二选择。
有的地方已经开展了公务资源新利用工作。比如,湖南南县政府部门腾退办公用房后,一些原本用房紧张的医院、学校得以“乔迁新居”。比如,南县文广旅游局搬到县政府办公大楼之后,腾出的483.6平方米办公用房,整体移交给了南县第三人民医院,用于门诊和行政办公。南县林业局搬进县司法局办公楼之后,2582平方米的院子成为南县德昌小学校园的一部分。
豪华办公大楼成“烂尾楼”,无疑是给政府自扇耳光。盘活闲置楼房,扫除歪风邪气,是技术层面问题,也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块顽疾。杜绝N次浪费,需要对“有权就是任性”的“脓包”彻底刮除消炎,下狠手,用猛药,让“任性”执政转变为“人性”执政。因为,中国不缺监督,不缺改革,不缺反腐,缺的是认真,甚至是较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