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闲语:“受贿次数太多记不清”的弦外音

26.08.2015  17:17

  昨天上午,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袁伟伦贪腐一案的具体细节终于浮出水面,其涉嫌受贿罪在佛山市中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袁伟伦多次收受贿赂款约合计人民币400多万。“次数太多了确实也记不清了,以起诉书指控的为准。”被告袁伟伦对检方指控“照单全收”,但辩称自己有自首立功和退赃等减轻从轻情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8月25日《南方都市报》)

  近段时间以来,各类贪腐案件进入密集的庭审期,各类贪官的贪腐细节也逐一为公众所知,或许我们对贪官的违法乱纪之事也略知一二,但出现类似的因“受贿次数太多而记不清”的情况确实少见。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应景”句,是为了迎合法院和公诉机关,其实背后的弦外之音更值得细听。

  “记不清受贿次数”是对贪欲的真实注脚。2006年至2011年,短短几年时间居然出现多次数大金额的贪腐受贿,其贪欲之心可谓是达到了疯狂地步。从受贿类别看,美元、港币、人民币等照收不误,更有甚者还收起了日本罗汉松和红木家具,可见其贪腐胃口之大;从贪腐的领域来看,有工程领域的,有节假日的“进贡”,有帮人追债收取好处费方面的,有利用工商登记收取干股的。从人数和次数来说,没有固定的人员和简单的次数,前后多达11人,并且是反复受贿。一个街道的党工委书记,如此贪婪而疯狂,令人触目惊心。由此可见查处这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多么的重要和及时。

  “记不清受贿次数”是对地方监管的警示。在六年左右的时间里,一个小小的街道党工委书记贪腐金额达到400多万,并且无论是在节假日或重大工程领域,也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出国旅游,其受贿的密度和力度都是前所未有的。如此频繁的贪腐,居然安然无恙,无人过问。并且就是这样一个有着巨额贪腐的官员,居然还获得了升迁,2011年成为了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14年6月才被地方纪委查处。如何对地方官员进行严格的监管,这不能停留在简单的程序监督上,而是要真刀真枪,否则就会贪腐就会愈演愈烈。

  “记不清受贿次数”是对公诉机关的考验。按照贪官的常规心理来说,谁不希望自己能够获得宽大处理,因此在面对受贿金额和具体细节时,总是进行反复的狡辩,说掉一笔算一笔。但面对检方指控,居然说“以起诉书指控的为准”,显然对袁伟伦这些指控都是实打实的,没有任何异议。同时也还有另外一种可能,说不定还有一些腐败行为没有被发现,与其进行狡辩,不如来一个顺水推舟,说不定还会赢得一个宽大处理。对于这样几乎达到疯狂贪腐的官员,需要检方拿出更多的智慧,付出更多的艰辛努力,不放过任何一个贪腐细节和线索,进行顺藤摸瓜,深挖细查。

  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是一项艰巨的工作,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作。相关部门要再接再厉,把反腐的焦点对准基层官员,对准这些所谓的“小苍蝇”,唯有从重从严,才能有效震慑贪腐官员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