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健:防御性治疗的“心病”需要法治处方

23.04.2015  10:36

  《医学界》杂志的调查显示,85.8%的医生表示,因担忧发生医患纠纷,他们在行医过程中为避免医疗风险和医疗诉讼,进行过防御性医疗(4月20日《中国青年报》)。

  趋利避害,人之常情。医生选择“防御性医疗”的无奈可以理解。客观来讲,这缘于“双重风险”。一是人身风险,近年来,伤医事件尤其是“非医疗过错”中的突发恶性事件,给医务人员造成难以抹去的心理阴影;二是法律风险,医疗系统曾流行过一句话,“医生一脚在医院、一脚在法院”,指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将医生假定为“坏人”,自证清白成为一种无形的压力。久之,在收入合理增长渠道尚未开辟、职业收益与责任风险不对称的语境下,“防御性医疗”就逐渐演变成一种“集体无意识”。

  其结果是,患者治疗成本和风险就会出现“双增长”,为医患互信埋下芒刺;同时,医务工作者“单向逃避”也无助于融化医患矛盾。据了解,“防御性医疗”并不必然降低医生的执业风险,往例表明,“筛查确诊法”会无形扩大检查范围、费钱费时,更有贻误病情、甚至因检查不当而诱发新的医疗事故的风险,加剧医患矛盾,形成恶性循环。

  “治疗”医患关系,制度“用药”还需“对症”。矫正“防御性医疗”,得先除却医患矛盾中各方内心的“假想敌”——具体言之,要依靠法律制度合理配置和划定责任风险,搭建信息互动平台,让医患双方能够冷静对话谈医问诊,有话好好说。

  制度的“身位”必须站好。一方面,对以药养医、红包现象、过度医疗等医疗陋习要“零容忍”,通过“诊疗影像备案”、医疗价格公开等渠道增加患者的监督维权手段,自正己身、消除“污名”;另一方面,制度创新可“减压”,具体而言,鼓励高技术职称的专家多点执医、引入更熟悉社区患者信息的全科医生,以及普及“先看病后挂号”、“APP预约分流”以减少“排队情绪”的多重机制,都能够为医患双方搭建“最优配置选项”,减少双方不满和摩擦。

  法律设计应该“双向兜底”。鉴于“信息壁垒”会让患者举证难度增加,不利于保护相对弱势的患者群体,“举证责任倒置”不宜取消。当然,对患者的“医疗性价比”的超高预期不能“无底线”,除对“伤医事件”、“医闹”行为的法律惩戒外,更要加速医疗责任保险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引入更多社会组织和资本参与共建,真正让医患双方的风险得以“先疏导、后鉴责”,从而在矛盾多发时段给过激情绪降温。

  医者更应主动拆除心头的“避弹衣”。医生救死扶伤的职业信仰和患者“少花钱看好病”的心理预期和价值取向应是一致的,这也是“廉价处方”受追捧的原因。医生若能融入患者思维、避免“工具化”的僵硬表情,或如“草图医生”李雁一样,用专业知识、耐心服务、朴实讲解,让患者对病情充分享有知情权、对诊疗方式有更多选择权——若非遇上疑难杂症——必能减少患者疑窦。

  归根结底,“降低医疗风险”并非医疗事业所追求的终极目的,而作为医患矛盾的后果亦是病因,对“防御性医疗”的纠错重构显然会比从零开始艰巨得多。但“为之则难者亦易”,法律制度若能给出最优选项,医疗工作者也愿意投桃报李,则良性循环一旦形成,其必有利医患双方交换共识、赢得互信。

  毕竟,动辄伤医、闹医的人在任何人际交往中都是一点就着的“火药桶”,虽有概率存在,但并非主流,怪不得医生,也不宜过度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