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Ⅳ级

28.07.2016  14:41

鉴于我省长江九江站水位已退至20.50米以下,且呈下降趋势。按照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并经请示省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省防总决定自7月28日8时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Ⅱ级调整为Ⅳ级。同时要求各地继续密切监视汛情的发展变化,加强退水期的堤防巡查防守,做好水利工程调度、圩区排水和水毁工程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