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18.06.2016  00:34

  根据当前防汛形势,按照《江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江西省水利厅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省防总、省水利厅决定从6月17日10时起,结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进入正进入正常防汛期。并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总结反思,针对薄弱环节抓紧整改到位,水毁工程抓紧修复,为迎接下一场洪水做好充分准备。

  6月12日,气象部门预测14日~15日我省将出现今年入汛以来最强暴雨。为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按照省防总总指挥、副省长尹建业“及时启动防汛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群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的指示要求省水利厅、省防总分别于6月13日16时、18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响应期间,省防总各成员单位、省水利厅各处室及有关厅直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